证券代码:301157 证券简称:华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1
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而进行的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日期
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
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
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
具的披露”等内容,并规定自 2026 年 01 月 01 日起施行。
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相关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6 年01 月 01 日至本
解释施行日新增的本解释规定的业务,企业应当根据本解释进行调整。
根据上述规定,为确保公司会计核算与最新会计准则要求保持一致,公司需对
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 变更前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
规定。
(三) 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
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20 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
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
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
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