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榜股份: 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8-26 22:1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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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181       证券简称:标榜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9
           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半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于公司实际情
况作出,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现状、财务状况和未来资金需求,有利于与全体
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同意公司 2026 年半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股东的净利润为 44,398,704.89 元。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合并报表可分
配利润为 429,879,934.47 元,母公司报表可分配利润为 437,411,548.61 元(以
上数据未经审计)。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
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以合并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依据。
下,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 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
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50,203,26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
利人民币 2.5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37,550,816.00 元,不送红股,
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预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预案合理性说明
  本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由公司董事会在综合考虑股本现状、盈利能力、财务状况、
公司持续发展等因素后提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实施本预
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综上所述,本预案具备合法性、
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议》。
  特此公告。
                           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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