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丰股份: 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8-26 22:19:39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301035         证券简称:润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1
           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专户中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
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后的 362,848,6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5.50 元人民币
(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算后的每 10 股现金分红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 股
=199,566,730.00 元/364,505,266 股*10 股=5.475002 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
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红利=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5475002
元/股。
   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8 月 20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6 年中期分红事项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
                           -1-
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 2026 年中期分红方案。因此,本次
中期分红方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0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5.50 元人民币(含税),不送红股,不
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以截至 2026 年 8 月 20 日总股本 364,505,266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已回购股份 1,656,666 股后的股本 362,848,600 股为基数进行计算,预计现金分
红总额为 199,566,730.00 元人民币(含税),占 2026 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39.77%。
   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后至实施前,如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行权、可转
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发生变动,公司将
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未有变化。
调整原则一致。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4.95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
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
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
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
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2-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55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9 月 2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9
月 3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9 月 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9 月 3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8 月 25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9
月 2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格,将按照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调整方法和程
序进行调整,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具体情
况请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3-
算后的每 10 股现金分红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 股
=199,566,730.00 元/364,505,266 股*10 股=5.475002 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
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红利=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5475002
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汉峪金融商务中心五区 5 号楼 30 层
   咨询联系人:邢秉鹏
   咨询电话:0531-83199916
   传真电话:0531-83191676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4-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润丰股份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良好,盈利能力良好,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