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64 证券简称:鹏鹞环保 公告编号:2026-037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
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
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已取得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授权,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股东会
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审议程序
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已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并授
权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并实施。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
过了《关于 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已达到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实施 2026 年中期分红的条件,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与实施已取得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授
权,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62,059,231.72 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母公司与合并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数据孰低原则,公司 2026 年半年度可供分配利润
为 1,915,702,495.92 元。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综合考虑公司长远发展
和投资者合理回报的要求,公司制定的 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
总股本 752,860,33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人民币现金红利 0.5 元(含
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37,643,016.60 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以后年度分配。
将按照每股分红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方案的制定是基于公司未来发展的合理预期,综合考虑了公司
经营现状及 2026 年半年度的盈余情况,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并充分
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具备合
理性。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