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18 证券简称:力鼎光电 公告编号:2026-043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按每10股派发现金
红利0.50元(含税)向全体股东进行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如若至实施权益分
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仍为411,219,000股,则本次中期利润分配向全体股东共
计派发现金红利20,560,950元(含税)。
● 本次中期利润分配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
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
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公司 2026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主要内容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624,588,316.91元,公
司2026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6,767,102.13元。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司2026年度中期拟以实施权益分派
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如下:
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股本仍为411,219,000股,则向全体股东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0,560,950元(含税)。
本次中期现金分红占2026 年上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行送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
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
整情况。
董事会审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范围内,无须提交股
东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股东会授权
公司于2026年5月8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和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计划》,同意公司以现金分红形式进行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利润分配比例:下限为净利润的10%(含),上限为公司净利
润的50%(含),该净利润指公司披露的2026年上半年度报告中载明的2026年上
半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同意授权董事会在分配计划范围内
直接制定和实施中期分红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分配形式和比例均符合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计划,无
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董事会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票反对;0票弃权。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
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利润分配方案的
实施以公司后续相关权益分配实施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