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 江海赛律师事务所 七 丰精工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用于为公司本 次股东会见证之 目的,不得用于其他任何 目
的或用途 。 本所同意,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公告材料,
随其他需公告的信息一起 向公众披露, 并依法对本所在其 中发表的法律意见承
担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国法律、 法 规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章、 规范性
文件要求, 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 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 出具本
法律意见书如下:
一、 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 召开程序
(一 )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关
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三项议案 (前二项议案已经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
(http://ww.bse.cn) 上披露了《七丰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董事换届公告》 、 《七丰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通知公告 (提供网络投票) 》 , 前 述公告载
明了本次股东会的会议召开时间、 会 议召开地点、 会议召集人、 会 议表决方式、
会议审议事项、 会议出席对象、 会议登记办法、 会务联系方式等事项, 说明了
股东有权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由于本次股东会采
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在会议通知中还对网络投票的投票
时间、 投票程序等有关事项做出了明确说明。
式、 通知的内容符合 《公司法》 《上市规则》 等法律、 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 《股东会议事规则》 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