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42 证券简称:九阳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9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8 月 25 日的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255 名,代表股份 389,921,963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51.1027%。其中,投票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 1 名,代表股份
股份 5,398,21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075%;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共 254 名,
代表股份 5,398,21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075%。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提案 表决分 表决
提案名称 股数 股数 股数 比
编码 类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比例 结果
(股) (股) (股) 例
总表决
《关于调整 389,352,267 99.8539% 509,596 0.1307% 60,100 0.0154% 0 0 通过
情况
其中,
中小股
关事项的议 4,828,521 89.4466% 509,596 9.4401% 60,100 1.1133% 0 0 通过
东的表
案》
决情况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耿晨律师、潘雨晨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
意见书,认为:九阳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