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简称:国新健康 证券代码:000503 公告编号:2026-33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
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股票简称 国新健康 股票代码 000503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李永华(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王垚
北京市东城区沙滩后街 22 号院 2 号 北京市东城区沙滩后街 22 号院 2 号
办公地址
楼、3 号楼 楼、3 号楼
电话 010-65395201 010-65395201
电子信箱 IR@CRHMS.CN IR@CRHMS.CN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收入(元) 101,543,897.09 95,530,059.44 6.3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02,268,992.68 -99,090,685.40 -3.2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102,071,230.53 -98,811,329.49 -3.30%
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36,633,969.31 -119,474,134.75 -14.3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044 -0.1012 -3.1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044 -0.1012 -3.16%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69% -7.31% -3.38%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末增减
总资产(元) 1,667,583,042.46 1,799,737,394.97 -7.3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117,664,737.00 1,007,868,318.14 10.89%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59,179 0
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中海恒实业发展
国有法人 24.07% 235,702,593 0 不适用 0
有限公司
国新发展投资管
国有法人 3.43% 33,605,147 0 不适用 0
理有限公司
庄凤娟 境内自然人 0.85% 8,320,082 0 不适用 0
潘国正 境内自然人 0.70% 6,898,737 0 不适用 0
李晓飞 境内自然人 0.60% 5,834,107 0 不适用 0
吕强 境内自然人 0.50% 4,927,600 0 不适用 0
孙珊珊 境内自然人 0.50% 4,888,800 0 不适用 0
香港中央结算有
境外法人 0.41% 3,984,043 0 不适用 0
限公司
陈伟生 境内自然人 0.37% 3,653,000 0 不适用 0
姚天燕 境内自然人 0.35% 3,426,013 0 不适用 0
前 10 名股东中,中海恒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与国新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同一实际
控制人中国国新控制下的企业,存在关联关系,与除国新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外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的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
说明
致行动人;未知其他流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他流通股股东是
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李晓飞通过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
(如有) 账户直接持有 5,834,107 股。
持股 5%以上股东、前 10 名股东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 10 名股东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6 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公司决定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5.5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前次授权现金管理期届满后 12 个月内(即至 2027 年 1 月 28 日止)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7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总
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财务管理制度》作出修订。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10 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
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议案》,并于 2026 年 3 月 26 日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11 日、2026 年 3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披露的《总
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2026 年 3 月修订)》《财务管理制度(2026 年 3 月修订)》《公司章程(2026 年 3 月修订)》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6 年 3 月修订)》。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暨 2024 年度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暨 2024 年度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
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授
权金额及期限内,公司实际使用了 23,335,522.17 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6 年 3 月 30 日,公司已
将上述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31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11)。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暨 2025 年度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民生银行申请综
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向华夏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城市副中心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分别申请综合授信
人民币 5,000 万元,授信期限均为 1 年。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 在 《 中 国 证 券 报 》 《 上 海 证 券 报 》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17)。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暨 2025 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 在 《 中 国 证 券 报 》 《 上 海 证 券 报 》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18)。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暨 2025 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
换自有资金预先支付的募投项目人员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有资金已预先支付的募投项目人员费
用共 1,312.53 万元。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 在 《 中 国 证 券 报 》 《 上 海 证 券 报 》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有资金预先支付的募投项目人员费用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6-19)。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体系,规范公司董事离职程序,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董事离职管理制度》。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暨 2025 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
议案》,《关于制定〈董事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于 2026 年 6 月 26 日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制
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管理制度》《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根据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作出修订。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5 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6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6 年 6 月修订)》。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二六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