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泰妮: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8-25 01:3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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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云南
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泰妮”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贝泰妮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云南贝
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1]546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360 万股,
每 股 面 值 1 元 ,每股 发 行价格 为人民币 47.33 元,募 集资金 总额为人 民 币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
衡验字(2021)第 00024 号”
                  《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专户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以下项目:
                           总投资金额         预计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合计                   153,469.01                    153,469.01
    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88,389.68 万元,扣
除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超出部分的募集资金为 134,920.67 万元
(以下简称“超募资金”)。
     三、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中确定的募投项目均已结项,具体情况如下:
                                       累计投入募集
                        总投资金额
    序号          项目名称                   资金金额(万元          募投项目投资进度
                        (万元)
                                       )(经审计)
            合计          153,469.01         157,051.44         102.33%
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40,000万元用于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金额不超过(含)人民币32,000万
元,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2024
年8月8日,公司已将本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32,000万元全部归还
至超募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贝泰妮中央工
厂二期项目”,计划投资总额36,000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审议同
意该议案。
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总金额不超过(含)人民币32,000万元的,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
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超募资金
专户。该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截至2026
年8月21日,公司已将本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全部归还至超募资
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
日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
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
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公司审计委员会、
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审议同意该议案。截至2026年8月21日,使用超募资金
购买理财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34,500万元。
  截至2026年8月21日,公司超募资金专户余额为32,408.53万元。
  四、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一)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金额不超过(含)人民币
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超募资金专户。
 (二)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系公司为应对市场环境变化
导致市场开拓所需各项流动资金出现暂时性缺口,经公司结合现有资金状况作出
的统筹安排。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
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发展需要
和全体股东利益。
 (三)关于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其他说明
户;
用途;
进行;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实施进度需要使用,公司将及时归还资金至超募资
金专户,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产经营使用,不直接或者间接将超募资金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
资。
     五、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同意本次使用总金额不超过(含)人民币 32,000 万元的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使用
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
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楼   瑜       王东晖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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