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81 证券简称:永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6-083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权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预留部分第二批次股票期权授予登记日 2026年8月24日
预留部分第二批次股票期权授予登记数量 50.00万份
一、股权激励计划前期基本情况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股票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方式为股票期权,股份来源为
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和/或从二级市场回购
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拟授予的权益数量为 580.00 万份,占本激励
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 19,113.1049 万股的 3.03%。其中,首次授予股票
期权 512.00 万份,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 19,113.1049 万股的
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 19,113.1049 万股的 0.36%,占本激励计划拟授
予股票期权总数的 11.7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8 月 20 日披露于上海证
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编号:2025-061)。
二、股票期权预留部分第二批次授予情况
(一)本次股票期权授予的具体情况
授权日 2026/8/11
授予数量 50.00万份
授予人数 46人
行权价格 16.00元/份(调整后)
□发行股份
股票来源 ?回购股份
□其他
调整公司 2025 年及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
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批次股票期权授予的议案》。确定
以 2026 年 8 月 11 日作为本激励计划的预留部分第二批次股票期权授权日,向符
合条件的 46 名激励对象授予 500,000 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16.00 元/份(调
整后)。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预留部分第二批次股票期权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股票来源为从二级市场回
购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在确定首次及部分预留股票期权授权日后的股票期权登记过程中,有 2 名首
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拟授予其的全部股票期权
合计 1.00 万份,按照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不予登记。因此,首次实际授予股票期
权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112 人调整为 110 人,首次授予登记股票期权数量由 512.00
万份调整为 511.00 万份;预留部分授予人数及份额均没有变化。本次申请办理
预留部分第二批次股票期权授予的数量合计为 50.00 万份。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由于公司已实施完毕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
根据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应对 2025 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
行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16.10 元/份调整为 16.00 元/份。
除上述情况外,本激励计划授予的内容与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二)本次授予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分配情况
获授的股票期权 占股权激励计划 占授予时总
姓名 职务
数量(万份) 总量的比例 股本的比例
业务技术骨干(46人) 50.00 8.62% 0.26%
总计 50.00 8.62% 0.26%
注:(1)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
四舍五入所致;
(2)上述激励对象中,不包括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上述任
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累计未超过公司
股本总额的 1%。
三、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
(一)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授权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
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二)等待期
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适用不同的等待期,均自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
完成授权登记之日起算。授权日与首次可行权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 12 个月。
(三)行权安排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自等待期满后方可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本激励
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上市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有限制的期间内不得行权。
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
《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上述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激励对象行
权时应当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批次股票期权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如下:
行权期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自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
第一个行权期 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24 个月 5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
第二个行权期 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36 个月 5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
并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的股票期权。股票期权各行
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在满足股票期权行权条件后,公司将为激励对象办理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
权行权事宜。
四、预留部分第二批次股票期权的登记情况
理完毕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批次股票期权授予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权益授予后不会导致控股股东控制权发生变化。
六、本次授予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
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
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按照股票期权授权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
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董事会已确定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预留部分第二批次股票期权授权日为
且在各行权期内全部行权,则 2026 年至 2028 年股票期权成本摊销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股票期权摊销成本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注:1、提请股东注意上述股份支付费用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本激励计划的成本将在成本费用中列支。公司以目前信息估计,在不考虑本
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正向作用情况下,本激励计划成本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
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考虑到本激励计划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
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业务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经营成本,
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特此公告。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