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23 证券简称:华谊集团 公告编号:2026-041
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谊集团”)全资
子公司上海华谊能化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化化工”)拟通过委托贷款方
式向参股公司卡博特高性能材料(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卡博特高性能”)
提供财务资助:股东借款人民币 3,000 万元,期限为 5 年(自最后协议签署时确
定的借款起始日期计算),借款利率为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 1 年期贷
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 2026 年 8 月 21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公司本次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是为了支持参股公司经营发展,不
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形。本次财务资助过程中,卡博特高性能其他股东因财务状况和资金安
排,未提供同比例财务资助,为保障公司资金安全,公司将加强对被资助对象的
风险管控,持续跟踪其资产现状、信用状况、涉诉情况、经营情况、财务状况、
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及时识别并应对潜在风险,最大限度保障本次资助资金安
全。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财务资助的基本情况
被资助对象名称 卡博特高性能材料(天津)有限公司
□借款
?委托贷款
资助方式
□代为承担费用
□其他______
资助金额 3,000 万元
资助期限 5 年(自最后协议签署时确定的借款起始日期计算)
□无息
资助利息 ?有息,借款利率为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
?无
担保措施
□有,_____
(二)内部决策程序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
东会审议。
(三)提供财务资助的原因
卡博特高性能因经营发展需要拟向股东能化化工借款。
本次财务资助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资金使用,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
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资助对象名称 卡博特高性能材料(天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喻照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116773637855R
成立时间 2005 年 6 月 17 日
注册地址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现代产业区瑶山路 1 号
主要办公地点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现代产业区瑶山路 1 号
注册资本 1,660 万美元
开发、生产、储存、运输和销售各种级别的用于非橡胶用途的炭
黑、色母粒、相关副产品(包括生产的尾气);采购、储存和运
经营范围 输其生产所需的各种等级的原材料和物资(涉及危险化学品项目
按许可证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卡博特(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90%、能化化工持股 10%
□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是否有关联方:□是,□否)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参股公司(其他股东是否有关联方:□是,否)
□其他:______
项目
/2025 年度(经审计) 年 1-6 月(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69,801 80,613
负债总额 20,903 18,632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资产净额 48,899 61,981
营业收入 90,681 53,113
净利润 19,104 12,662
是否存在影响被资助人偿债能
?无
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
□有
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等)
(二)被资助对象的资信或信用等级状况
卡博特高性能履约能力良好,未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三)与被资助对象的关系
公司全资子公司能化化工持有卡博特高性能 10%的股权,卡博特高性能不
是公司的关联参股公司。卡博特高性能与公司无相关商品采购销售业务。
(四)被资助对象的其他股东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卡博特(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17850205Y
成立时间:2003 年 12 月 10 日
法定代表人:费逸洲
注册资本:13,414.6 万美元
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双柏路 558 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投资管理((一)在国家
鼓励和允许外商投资的领域依法进行投资;
(二)受其所投资企业的书面委托(经
董事会一致通过),向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下列服务:
(具体内容详见批准证书)
(三)
在中国境内设立科研开发中心或部门,从事新产品及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转让
或许可其研究开发成果,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
(四至五点详见批准证书)
(六)
为其所投资企业的产品的国内经销商、代理商以及与投资性公司、其母公司或其
关联公司签有技术转让协议的国内公司、企业提供相关的技术培训;(七)参与
有对外承包工程经营权的中国企业的境外工程承包;(八)承接境内外企业的服
务外包业务;
(九)根据有关规定,从事物流配送服务;
(十)委托境内其他企业
生产/加工产品并在国内外销售,从事产品全部外销的委托加工贸易业务;
(十一)
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财务公司,向投资性公司及其所投资企
业提供相关财务服务;);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
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日用化
学产品销售;技术玻璃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
销售;合成纤维销售;碳纤维再生利用技术研发;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
玻璃纤维及制品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合成材料销售;日用玻璃制
品销售;建筑陶瓷制品销售;特种陶瓷制品销售;日用陶瓷制品销售;卫生陶瓷
制品销售;金属制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
件销售;采购代理服务;贸易经纪;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企业总部管理。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卡博特(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卡博特(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因财务状况和资金安排本次未提供同比例财务
资助。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能化化工拟以委托贷款方式向卡博特高性能提供财务资助,目前尚未就本事
项与相关方签署财务资助协议,拟签订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具体以正式签署的
书面协议为准:
借款人:卡博特高性能材料(天津)有限公司
委托人:上海华谊能化化工有限公司
贷款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
金额:人民币 3,000 万元
用途:支付采购款等日常经营资金
期限:5 年(自最后协议签署时确定的借款起始日期计算)
利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 1 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担保及反担保措施:无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卡博特高性能作为一家专业材料生产企业,业务范围聚焦于材料研究与生产
制造领域,依托区域产业政策支持,在材料研发领域保持稳定发展态势。
本次财务资助利率公允,财务资助金额占比低,卡博特高性能经营水平较优,
资产负债率较低,偿债能力较好,整体风险可控。公司每月关注卡博特高性能财
务情况并密切关注其日常经营活动。本次财务资助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财务资助过程中,卡博特高性能其它股东因财务状况和资金安排,未提
供同比例财务资助,为保障公司资金安全,公司将加强对被资助对象的风险管控
持续跟踪其资产状况、信用状况、涉诉情况、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盈利能力、
偿债能力等,将及时识别并应对潜在风险,确保本次资助资金安全。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
东会审议。董事会认为,经卡博特高性能双方股东协商一致,公司本次向参股公
司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支持参股公司的后续工作开展及持续经营,同时公司将
对参股公司实施有效的财务、资金管理等风险控制,确保资金安全。本次财务资
助系基于卡博特高性能经营发展需要,卡博特高性能资信情况正常,具备偿债能
力,财务资助风险可控。财务资助使用能化化工自有资金,金额较小,借款利率
公允、合理,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将在提供财务资助后加强对借款的
使用监管,同时密切关注卡博特高性能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全力保障资金安全及
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上市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余
额为 78,529.89 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51%;上市公司对合
并报表范围外其他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 3,000 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 0.1%;无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特此公告。
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