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及《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调整
行权价格、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相关事项进
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见
由于公司已完成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工作,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
权价拟由21.59元/份调整为21.43元/份。同时,由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中16名激励对象离职,其对应的股票期权共计6.96万份将予以注销,公司2025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总人数由479名调整为463名,公司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
票期权总数由813.74万份调整为806.78万份。
经审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对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
价格的调整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本次激
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根据《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463 名,可行权股票
期权数量为 403.39 万份。
经审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
权条件已成就,463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符合行权条件,相关股票期权可行权。行权
价格为21.43元/份,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403.39万份。本次行权符合《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发展,同意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事项。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