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81 证券简称:东风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8
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配股注
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70号),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配售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31,067,214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
币9.5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56,934,582.26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
含增值税)5,842,893.5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51,091,688.67元,
前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8月10日全部到位,并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验,于2023年8月1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3WHAS1B0346)。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为: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发行名称 2022 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3 年 8 月 10 日
本次报告期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
项目 金额
一、募集资金总额 125,693.46
其中:超募资金金额 -
减:直接支付发行费用 584.29
二、募集资金净额 125,109.17
减: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68,772.75
本年度使用金额 2,671.43
暂时补流金额
现金管理金额
银行手续费支出及汇兑损益
其他-具体说明
加: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2,803.18
其他 587.00
三、报告期期末募集资金余额 57,055.17
注:“其他”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累计理财投资收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已制定
了《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
监督进行了规定。
公司已与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中信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控股孙
公司东风(十堰)有色铸件有限公司与中信证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
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东风电驱动系
统有限公司与中信证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孙公司东风(武汉)电驱动系统有限公司与中
信证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
议》,公司、东风电驱动系统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
分行、中信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
和义务。上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
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发行名称 2022 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3 年 8 月 10 日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报告期末余额 账户状态
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 中信银行上
限公司 海中环支行
东风电驱动系统有限 中信银行上
公司 海中环支行
东风电驱动系统有限 中信银行上
公司武汉分公司 海中环支行
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 中信银行上
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海中环支行
东风(十堰)有色铸件 中信银行上
有限公司 海中环支行
东风(武汉)电驱动系 中信银行上
统有限公司 海中环支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使用募集资
金,截至本报告期末,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
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的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2025年
第一次会议、2025年6月26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
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5亿元
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保
荐人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6年6月26日召开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
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保荐人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东风
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告编号:2025-029),《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
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发行名称 2022 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3 年 8 月 10 日
计划进行现金 计划进行现金 董事会审议通
计划起始日期 计划截止日期
管理的金额 管理的方式 过日期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发行名称 2022 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3 年 8 月 10 日
预计
尚未
产品名 产品 年化 利息
委托方 受托银行 购买金额 起始日期 截止日期 归还日期 归还
称 类型 收益 金额
金额
率
东风电驱 中信银行
结构性
动系统有 上 海 中 环 C25A25328 23,000.00 2026.1.1 2026.1.30 2026.1.30 0 1.59% 29.06
存款
限公司 支行
东风电驱 中信银行
结构性
动系统有 上 海 中 环 C26A27338 23,000.00 2026.2.1 2026.3.31 2026.3.31 0 1.60% 58.48
存款
限公司 支行
东风电子 中信银行
结构性
科技股份 上 海 中 环 C26A26089 26,000.00 2026.1.10 2026.4.10 2026.4.10 0 1.55% 99.37
存款
有限公司 支行
东风电子 中 信 银 行 A00620260 大额存 1,000.00 2026.1.4 2026.4.4 2026.4.4 0 1.10% 2.75
科技股份 上 海 中 环 001 单
有限公司 支行
东风电驱 中信银行
结构性
动系统有 上 海 中 环 C26A27338 23,000.00 2026.4.2 2026.6.30 2026.6.30 0 1.98% 111.04
存款
限公司 支行
东风电驱
中信银行
动系统有 结构性
上 海 中 环 C26A36666 800 2026.6.1 2026.6.30 2026.6.30 0 1.65% 1.05
限公司武 存款
支行
汉分公司
东风电子 中信银行
结构性
科技股份 上 海 中 环 C26A33441 24,000.00 2026.4.14 2026.6.30 2026.6.30 0 1.55% 78.48
存款
有限公司 支行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
份并注销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
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
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
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
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金额 1,057.70 万元,其中:东
风电驱动系统有限公司 796.70 万元,东风电驱动系统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2025年
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
的议案》及《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后签订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新增募投项目“一体化压铸产业化建设
项目-新能源汽车一体化压铸智能产线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东风电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以下简称“东风科技武汉分公司”);同意将“新能源
动力总成及核心部件制造能力提升项目”的实施主体由东风电驱动系统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东风电驱动”)、东风(武汉)电驱动系统有限公司变更为东风电
驱动、东风电驱动系统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以下简称“东风电驱动武汉分公司”)。
同意公司为募投项目“一体化压铸产业化建设项目-新能源汽车一体化压铸智能
产线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东风科技武汉分公司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同
意公司为募投项目“新能源动力总成及核心部件制造能力提升项目”的实施主体
之一东风电驱动武汉分公司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
董事长或其授权的指定人员负责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及全权办理与本次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其他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及签署本次设立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需签署的其他相关协议及文件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
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
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及全权办理与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关事宜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5-016)。
截至本报告期末,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附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情况表。
(二)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
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
结论性意见。
不涉及。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
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不涉及。
八、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
告分别说明。
不涉及。
特此公告。
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发行名称 2022 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
募集资金到账日期 2023 年 8 月 10 日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671.43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1,444.1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2,455.4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9.96%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 项目可
募投 计投入金额 项目达到 本年 是否
已变更项 截至期末承 本年度 截至期末 投入进度 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与承诺投入 预定可使 度实 达到
项目 目,含部分 诺投入金额 投入金 累计投入 (%)(4) 否发生
募资金投向 诺投资总额 总额 金额的差额 用状态日 现的 预计
性质 变更 (1) 额 金额(2) = 重大变
(3)=(2)- 期 效益 效益
(2)/(1) 化
(1)
新能源-3in1 和
生产 是,此项目
建设 取消或终止
造项目
是,此项目
新能源动力总成及
生产 未取消,调 2027 年
核心部件制造能力 38,426.39 32,226.39 32,226.39 1,386.29 4,023.45 -28,202.94 12.48 / 否 否
建设 整募集资金 12 月
提升项目
投资总额
一体化压铸产业化
建设项目-新能源 生产 是,此项目 2026 年
- 12,455.46 12,455.46 1,285.14 5,605.02 -6,850.44 45.00 / 否 否
汽车一体化压铸智 建设 为新项目 11 月
能产线建设项目
补流 不适
补充流动资金 否 80,427.32 80,427.32 80,427.32 - 61,815.71 -18,611.61 76.86 / / 否
还贷 用
合计 125,109.17 125,109.17 125,109.17 2,671.43 71,444.18 -53,664.99 57.11 — — —
新能源-3in1 和 5in1 压铸件技术改造项目:该募投项目已变更。详见《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及变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
告编号:2025-029)
新能源-3in1 和 5in1 压铸件技术改造项目:该募投项目已变更。详见《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及变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
告编号:2025-029)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
详见本报告三、(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产品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
不适用
行贷款情况
募集资金总额 125,109.17 万元,2023 年使用募集资金 1,815.71 万元,用于支付日常开支,使用募集资金 1.5 亿元归还银行借
款,加上 2023 年度利息收入减除手续费 1,045.21 万元,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结余 109,338.67 万元。
亿元,使用募集资金 1.5 亿元归还银行借款,使用募集资金 129.70 万元投入新能源动力总成及核心部件制造能力提升项目。加
上 2024 年度利息收入减除手续费 1,453.96 万元,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结余 65,662.93 万元。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源动力总成及核心部件制造能力提升项目,使用募集资金 4,319.88 万元投入一体化压铸项目。加上 2025 年度利息收入减除手
续费 289.41 万元,加上现金理财投资收益 206.78 万元,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结余 59,331.79 万元。
入新能源动力总成及核心部件制造能力提升项目,使用募集资金 1,285.14 万元投入一体化压铸项目。加上 2026 年度利息收入
减除手续费 14.59 万元,加上现金理财投资收益 380.22 万元,2026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结余 57,055.17 万元。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详见本报告三、(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附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发行名称 2022 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
募集资金到账日期 2023 年 8 月 10 日
变更后
项目达 董事 股东
投资进 本年 是否 的项目
募投 变更后项目 截至期末计 本年度实 实际累计 到预定 会审 会审
变更后的项 对应的原 实施主 度(%) 度实 达到 可行性
项目 实施地点 拟投入募集 划累计投资 际投入金 投入金额 可使用 议通 议通
目 项目 体 (3)=(2) 现的 预计 是否发
性质 资金总额 金额(1) 额 (2) 状态日 过时 过时
/(1) 效益 效益 生重大
期 间 间
变化
一体化压铸 东风电 湖北省武
新能源-
产业化建设 子科技 汉市武汉 2025 2025
项目-新能源 生产 股份有 经济技术 年4 年6
汽车一体化 建设 限公司 开发区军 月 21 月 26
件技术改 月
压铸智能产 武汉分 山街云峰 日 日
造项目
线建设项目 公司 大道 8 号
合计 12,455.46 12,455.46 1,285.14 5,605.02 - - - - - - -
“新能源-3in1 和 5in1 压铸件技术改造项目”以定制产品为主,并根据主要目标客户未来新产品市场规划确定
产能规模,产品主要配套主要目标客户 e-power 和 EV 车型。2024 年以来,受外部经济环境的影响,下游主要目
标客户相关车型销量不及预期,而本项目主要为主要目标客户新能源国产化项目提供电机嵌套、发电机嵌套、
OTR 电机主壳体等配套,在募投项目变更时,主要目标客户该项目因部分升级换代的关键技术还处于研发阶段,
技术不成熟,暂不具备国产化条件,因此该项目是暂停状态。“新能源动力总成及核心部件制造能力提升项目”
实施过程中,受到市场环境、业务定位和客户需求的影响,为防范投资风险,通过柔性化技术的应用,产线兼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
容性的设计,以及对部分设备的升级换代提高自动化水平,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相应调整,以控制风险和提高投
目)
资回报率。
基于市场变化及行业机遇,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资金投入的有效性、及时适应外部环境变化并兼顾
投资者利益,公司结合项目情况及后续业务拓展规划,重新分配募集资金项目投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风电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15)、
《东风电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