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信电子: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8-24 16: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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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657    证券简称:弘信电子        公告编号:2026-87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
  一、对外担保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作为保证人,为控股子公司青海燧弘算电科技有限公司(公司间
接持股 57%,以下简称“燧弘算电”)与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浙银金租”)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与浙银金租签署了
《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总额为 10,822.40 万元;燧弘算电母公司无锡燧弘华创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燧弘”)作为出质人,以其应收账款收款权为出
质物,为上述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质押担保。上述提供担保的金额在公司股东会审
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内,不存在超额担保的情形。
  间接持有燧弘算电 38%股权的少数股东舟山沪弘智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沪弘智创”)以其持股比例为限为上述公司担保事项提供等
比例反担保;鉴于燧弘算电的其他少数股东苏州吴越弘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间接持股比例 5%,以下简称“吴越弘创”)由常熟市财政局最终控股,
其内部办理反担保业务的流程繁琐、周期较长,为方便快捷办理融资业务,本次
未要求吴越弘创提供等比例反担保。
  二、合同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浙银金租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甲方为实现主债权和担保权利而支付的各项费用和其他所
有承租人应付款项。
  (二)无锡燧弘与浙银金租签署的《应收账款质押合同》
于应向甲方支付的全部租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甲方为实现主债权和担保权
利而支付的各项费用和承租人应向甲方支付的其他所有款项。
  三、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承担担保责任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为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不存在逾期及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事项。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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