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26-063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回购股份事项概述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8
月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
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
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
元(含)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00元/股,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
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
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
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45)及《关于回
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3)。
二、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
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股份72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100%,最高成交价格为5.38元/股,
最低成交价格为5.2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845,974.00元(不含交易费用)。公
司首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三、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
的相关规定。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二)公司未违反下列进行回购股份的要求:
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