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83 证券简称:首华燃气 公告编号:2026-078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会已审议批准实施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
划”)。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调整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相关事项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必要程序
(一)2026 年 7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6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时股东会的议案》。
(二)2026 年 7 月 29 日至 2026 年 8 月 7 日,公司内部公示本激励计划的
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异议。
(三)2026 年 8 月 8 日,公司披露《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6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 2026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
明及核查意见》《关于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 2026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
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6 年 8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关于〈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6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五)2026 年 8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调整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2026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调整情况
鉴于本激励计划的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公司本次首次授
予的权益及 1 名激励对象已经离职,根据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
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
授予数量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由 37 名
调整为 35 名,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452.24 万股调整为 434.24 万股,预
留授予权益数量由 113.06 万股同步调整为 108.56 万股,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
性股票总数由 565.30 万股调整为 542.80 万股。
除上述调整之外,本激励计划内容与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
过的内容一致。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2026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和授予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调整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及
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进
行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激励计
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激励计划调整
及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授予日、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符合《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
——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向激励对象授
予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