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58 证券简称:科拓生物 公告编号:2026-047
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于<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务在公司网站予以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
名单提出的异议。2024 年 4 月 3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关于<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同
时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
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
确定 2024 年 5 月 15 日为首次授予日,并同意以 13.00 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的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
案》,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13.00 元/股调整为 12.85 元/股,关联董事
已回避表决。
权益失效的公告》,公司预留的 40 万股限制性股票,自本激励计划经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后 12 个月内未明确激励对象,预留权益失效。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
议案》,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12.85 元/股调整为 12.70 元/股,关联董
事已回避表决。
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
予价格由 12.70 元/股调整为 12.60 元/股,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二、本次调整事由及调整方法
(一)调整事由
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于2026年7月10日实施完毕,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3,330,000股后的260,165,118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10股派1.00元(含税)人民币现金,不实施送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限制性股票价格的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的规定,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
性股票完成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
法如下: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因此,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12.70 元/股调整为 12.60 元/股。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上述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由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及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意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事宜。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上海至合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日,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履行了相应程序;公
司本次调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信息披露义
务,尚需根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持续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