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
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6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处理;
鉴于2025年公司层面未达到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二个归
属期业绩考核目标,故本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对应的合计251.6352万股不得归
属,由公司作废处理。
综上,公司本次合计作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257.6352万股。
经审核,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
符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因此,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
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