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79 证券简称:大叶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2
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
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20 号》
(财会〔2026〕7
号)的相关规定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属于根据法律法
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的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
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财会〔2026〕
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 ”等相关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6 年 1 月 1 日至
本解释施行日新增的本解释规定的业务,企业应当根据本解释进行调整。按照上述
统一要求,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
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
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20 号》
(财
会〔2026〕7 号)的相关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
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
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公司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系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
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
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