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016 证券简称:中草香料 公告编号:2026-047
安徽中草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安徽中草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0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财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安徽中草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安徽中草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财务管理工作,防范财务风险,提高公司经济效益,维护股东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及《安徽中草香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基本制度,在公司范围内统一执
行。在执行本制度过程中,可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制定有关单项管理的实施细
则或管理办法。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分公司、子公司及所属独立核算和非独
立核算单位。
第二章 内部财务管理体制
第四条 财会组织体系及机构设置:
实性、合法性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在董事会领导下由总经理组织实施,公
司财务负责人对董事会和总经理负责。
工作相适应、具备会计专业知识的财务负责人和会计人员。财务部根据会计业
务设置工作岗位。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一岗多人,但出
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务处理等工作。
财务部应建立岗位责任制,以满足会计业务需要。公司所属分、子公司设置财
务部门作为独立的会计机构,配备必要的会计人员,负责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
任用及对分、子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推荐使用等。
第五条 会计人员职业道德:
按照法律、法规和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和管理工作,
办理会计业务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第六条 账簿设置: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建立公
司账簿体系。
第七条 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结合本公司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建立内部
会计管理制度,使会计管理工作渗透到经营管理各个环节,以利于改善管理。
内部会计管理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务分离。为保障公司资金安全完整,涉及到资金不相容的职责分由不同的人员
担任,并实行交易分开、账物管理分开、钱账管理分开,内部稽核、定期轮岗。
容和填制方法,按要求填制、签署、传递、汇集、审核、管理原始记录。
财务收支审批权限、范围、程序执行。
因。
第八条 会计工作交接。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负责的
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管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离职。办理
移交手续前,必须编制移交清单,由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在移交清单上签名,移
交清单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第三章 主要会计政策
第九条 公司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加强财务管理职能,拓宽财务管理领
域,更新财务管理观念;建立和完善财务预算管理体系,健全预测、核算、控
制、分析和考核等管理基础工作;筹集和合理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有效利用公司的各项资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真实、完整地编制财务报表、
提供财务会计信息,按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财务会计信息。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
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
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第十条 会计期间:公司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从1月1日起至12月31日
止。
第十一条 记账本位币: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第十二条 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公司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经济业
务发生时一般采用历史成本,对于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
值计量的,以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为基础。
第十三条 外币业务核算方法:
对发生的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通常指中国人民银行公
布的当日外汇牌价的中间价,下同)折合记账本位币记账。但公司发生的外币
兑换业务或涉及外币兑换的交易事项,按照实际采用的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
金额。
第十四条 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现金等价物是指持有的期限短(从购
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和价值变动风
险很小的投资。
第十五条 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范围:
司的财务报表及其他有关资料为依据编制而成。合并财务报表时,公司内部交
易和往来均抵销。
第四章 会计核算内容和程序
第十六条 会计核算内容,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建立账册,进行会
计核算,及时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按发生的下列事项办
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
第十七条 会计核算要求,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
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
第十八条 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其内容和要
求必须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会计记录文字使用中文。对每项经济业务,
必须审核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合理性、真实性,依据有关法规、制度要求填制
会计凭证。
第十九条 登记会计账簿,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设置
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其他辅助性账簿。根据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逐笔登记,
月底进行结账、对账,保证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第二十条 编制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及其附注,按月编制会
计报表,根据会计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
内容完整、说明清楚、按时报送。公司应按照《证券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规
定的时限,及时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
财务报表的编制与披露应进行严格审批,严禁不当审批与越权审批。遵循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财务报告正式对外披露前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除正常的对外披露途径外,任何人不得擅自对外泄露公司的财务会计信息和相
关经营信息。
第五章 财务报告
第二十一条 公司向外提供的会计报表包括:
第二十二条 会计报表附注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资产计价政策、租赁、收入的确认、折旧和摊销、坏账损失的处理、所得税会
计处理方法等;
价值重大调整的会计估计的确定依据等;
重要项目的进一步说明,包括终止经营税后利润的金额及其构成情况等;
额和每股股利金额;
第二十三条 公司对外提供的会计报表分为月度、季度、半年度和年度报
表,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分为半年度财务报告和年度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包括
会计报表和会计报表附注。会计报表一般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
表,会计报表附注应当披露所有特别重大的事项。
第二十四条 会计账簿的内容必须具备:单位名称、账簿名称、会计期间、
会计机构负责人姓名、记账凭证日期、编号、经济业务事项摘要、对方科目、
金额。手工记账下的会计账簿、打印纸质会计账簿归档保存或者对外提供的,
应当有相关人员的签名或者相关印章。
第六章 会计核算基础工作
第二十五条 原始凭证的要求
填制人姓名、经办人员姓名、签名或盖章、接受单位的名称、经济业务的内容、
数量、单价和金额。
证。
第二十六条 记账凭证的填制:会计人员必须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制
作记账凭证。
付业务的收付对象和款项性质等。
第二十七条 原始记录的管理
凡在公司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各环节的单证,各种原始记录必须做到填写完
整、传递迅速、汇集全面、反馈及时,要确保原始记录的真实、完整、正确、
清晰、及时。财务部要将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装订整齐、汇集全面、
归档及时、妥善保管。资料的传递、交换应由交换双方签字认可。重要资料的
移交由财务负责人监交。会计凭证不得外借,特殊情况借用须经财务负责人批
准。
第二十八条 财务稽核
财务活动中的所有会计凭证、账务处理、报表编制,须经稽核审验,会计
人员负责审核与自己经营账务有关的外来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
证编制记账凭证,做到账账、账证、账实、账表相符。设专人负责记账凭证审
核,或交叉审核记账凭证。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工作。
第二十九条 会计信息化:
公司为了提高会计工作质量,开展会计电算化工作,采用的会计软件及其
生成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等会计资料,应当符合国家关于会
计信息化的有关规定,按规定要求设置会计科目、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
簿、进行成本计算、编制会计报表。操作员应按核算方法和程序进行操作。
第七章 财务预算管理
第三十条 财务预算是反映公司未来一定预算期内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以及资金收支等价值指标的综合性计划,是公司年度经营计划的重要组成部
分,是考核公司经营成果、资金筹措、调度、使用以及实行财务预算目标管理
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一条 编制年度财务预算,应根据公司有关部门编制的计划年度预
计营业收入、成本费用,资金筹措计划、工程投入计划及其他相关资料编制。
第三十二条 年度财务预算经公司相应审议程序审议批准后执行,授权公
司总经理对预算内支出进行审批。
第八章 流动资产管理
第三十三条 公司流动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
款项融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及存货等。
第三十四条 公司的现金和银行存款必须坚持账、款分管的原则,分别建
立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实行日清月结。
第三十五条 公司现金使用范围包括:
原则上,除上述范围以外的结算通过银行转账。
第三十六条 银行存款管理
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开立和使用银行账户。
资金调度计划,保持合理的资金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按照公司制定的《资金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 应收账款管理
少坏账损失。
用等级评价,并以此制定账款催收措施。
第三十八条 公司审慎预付货款,支付须经规定程序审批后方可办理,并
对供应商信誉、履约能力等进行充分考量,确保款项安全。
第三十九条 公司一般情况下不对外提供和自身业务无关的借款或担保,
不对外向个人提供借款或担保,如因特殊情况确需的,经公司相应审议程序的
批准可以对外进行担保或提供借款,具体参见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
关制度。
第四十条 存货管理
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在途物资和委托
加工物资等。
货储备,防范存货资金占用风险。
购,确保采购价格公允、质量符合标准。
本,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摊销法。
前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对于盘盈、盘亏、毁损以及报废的存货,应
及时查明原因,分别情况报批处理。
第九章 固定资产管理
第四十一条 公司的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
机器、设备、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第四十二条 固定资产来源有:购买、自制、自建、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
上进行改建、扩建、投资者投入、接受外单位捐赠、固定资产盘盈等。
第四十三条 公司在用的固定资产,未使用或不需用的房屋、建筑物、季
节性停用和修理的设备均计提折旧;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不计提
折旧;固定资产当月报废的,当月仍计提折旧,次月起停止计提。
第四十四条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计算提取。主要固定资产分
类、使用年限、净残值率和年折旧率规定如下:
折旧年限
类 别 残值率(%) 年折旧率(%)
(年)
房屋及建筑物 5-25 5 3.80-19.00
专用设备 5-10 5 9.50-19.00
运输设备 5-10 5 9.50-19.00
通用设备 5-10 5 9.50-19.00
第四十五条 公司固定资产的购置应严格控制。由部门根据需要编制采购
申请,经采购经理、分管副总、总经理、法务部根据规定的职责权限和程序进
行审核、审批,批准后方可购置。
第四十六条 公司对固定资产实行归口管理,设备部为固定资产归口管理
部门,贯彻“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到部门、个人,确保固
定资产完整无损。
第四十七条 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责任制,实行财务部价值管理和设备
部实物管理相结合。财务部要按品名、规格、数量、金额建立固定资产卡片,
设备部保管好使用、保养、维修等技术档案,做到账实相符,账卡相符。
第四十八条 固定资产报废、报损,应由使用部门填写报废、报损单,经
设备部审核、财务部复核并经总经理审批通过后办理。
第四十九条 公司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对固定资产盘点清查,年度终了前必
须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对盘盈、盘亏、毁损的固定资产及时查明原因,
按财务制度的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第十章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管理
第五十条 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土地使用权和非专利
技术等。无形资产取得时按成本计价。其中土地使用权采用平均年限 50 年摊
销,其它按受益期限在不超过 10 年的期限内摊销。
第五十一条 其他资产是指上述资产以外的其他资产,如长期待摊费用
等。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支出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平均摊销。
第十一章 投资管理
第五十二条 公司的投资是指以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方式向其他
单位的投资,包括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短期投资包括购入期限在一年以内能
够随时变现的各种有价证券以及不超过一年的其他投资。长期投资包括长期股
权投资和长期债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指公司所投的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
年)的各种股权性质的投资,长期债权投资指公司投资一年以上(不含一年)
的债券性投资和购入的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不能变现的债券和其他债权投资。
第五十三条 公司对外投资,根据《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要求
开展。
第五十四条 公司对外投资,按照下列原则确定:
以现金、银行存款等货币资金方式向其他单位投资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
买价款计价。以实物、无形资产方式向其他单位投资的,按照适用准则确定。
第十二章 成本和费用管理
第五十五条 成本是指公司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种耗费。下
列开支列入生产成本:
工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
费、职工教育经费等);
定资产按规定计提的折旧额、厂区水费及电费、生产系统及设备运行过程中的
物料消耗、修理费等);
第五十六条 费用是指公司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所发生的经
济利益的流出。成本费用开支须遵循真实、合规、合理的原则,按公司规定的
流程与权限进行审批。根据不同成本费用开支的性质,公司按实际业务进行会
计核算。
第五十七条 公司应建立完善的成本控制管理体系,并按照财务预算严格
控制成本费用的开支。
第十三章 收入、利润与分配
第五十八条 公司的营业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主营业
务收入包括产品、商品销售收入等公司主要经营活动所产生的收入;其他业务
收入是指主营业务以外的收入,如材料销售等。
第五十九条 公司以控制权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公司在履
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第六十条 公司利润总额按照国家规定作相应调整后,依法缴纳所得税。
第六十一条 公司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照下列顺序分配:
关规定执行。
第六十二条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转为增加
公司注册资本。公积金弥补公司亏损,应当先使用任意公积金和法定公积金;
仍不能弥补的,可以按照规定使用资本公积金。
法定公积金转为增加注册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
司注册资本的 25%。
第十四章 外币业务
第六十三条 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外币业务是指以记账本位币以
外的货币进行的款项收付、往来结算和计价等业务。
第六十四条 公司发生外币业务时,应当将有关外币金额按业务发生时的
即期汇率折合为记账本位币金额记账。月末,按照月末即期汇率将有关外币账
户的余额折合为记账本位币金额,折合后的金额与原账面记账本位币金额之间
的差额,作为汇兑损益。
第六十五条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
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
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
综合收益,直至净投资被处置才被确认为当期损益);
成本之外的其他账面余额变动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均计入
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
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
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
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第十五章 附则
第六十六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六十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与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
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并应及时对本制度进行修订。
第六十八条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安徽中草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