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53 证券简称:漳州发展 公告编号:2026-033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
情况,参考所处行业、所在地区的薪酬水平,制定了公司 2026 年度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适用范围
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本次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至新的薪酬方
案审议通过后失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后失效。
三、薪酬标准
(一)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任职并承担实际工作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公司年度
经营业绩考核及个人薪酬系数考评结果领取相应的薪酬和津贴。
(2)不在公司任职的外部非独立董事,公司不予发放薪酬和津
贴。
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标准为人民币 8 万元/年(税前),按
季度发放。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及个人薪酬系数
考评结果领取相应的薪酬和津贴。
(三)薪酬结构
在公司任职并承担实际工作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任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
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和的 50%,且绩效薪酬与公司经营
业绩和个人考核系数相挂钩,根据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数据及相应年度
考核结果核定。另外,任期激励收入以任期内年薪总水平 30%以内确
定,在任期考核后递延支付。
四、其他说明
酬发放按照公司工资制度执行,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
和绩效评价后发放,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和公司有关规定扣除(或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住
房公积金、企业年金等费用。
任的,按其实际任职时间和履职考核情况予以发放薪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