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87 证券简称:凯因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1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含)。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 回购股份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
权激励,并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予以转让;若本次回购的
股份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完毕,则公司将依
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5.87 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
过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
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如上述人员后续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
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无法按计划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存在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从而使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
案的事项发生时,则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
方案的风险;
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启动未转让部分股份注销程序
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
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2026 年 8 月 21 日,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
决结果通过了该项议案。
(二)根据《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的相关规定“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的
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经 2/3 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因此本次回
购股份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上述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二、 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6/8/22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方案日期及提议人 2026/8/21,由公司董事会提议
预计回购金额 4,000万元~8,000万元
回购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回购价格上限 25.87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用途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回购股份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数量 154.6193万股~309.2385万股(依照回购价格上限
测算)
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例 0.90%~1.81%
回购证券账户名称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回购证券账户号码 B884976383
(一) 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
长效激励与约束机制,确保公司长期经营目标的实现,增强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
同时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并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公司拟通过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的股份拟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实施员
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在发布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
若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转让完
毕,公司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
(二)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三) 回购股份的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四)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回购实施期间,公司
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
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①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上限最高限额,则本次回购方案
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②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下限最低限额,则回购期限可自
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③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
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①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
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②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期限内,若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
上述不得回购期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的,则按照最新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相应调整不得回购的期间。
(五) 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
(含)。
拟回购股份数量:按照本次拟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8,000 万元(含),回购价
格 上 限 25.87 元 / 股 进 行 计 算 , 回 购 数 量 约 3,092,385 股 , 约 占 公 司 总 股 本
股的 0.90%。
拟回购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 拟回购资金总
回购用途 回购实施期限
(股) 的比例(%) 额(万元)
自董事会审议
用于员工持股
通过回购方案
计划或股权激 1,546,193-3,092,385 0.90%-1.81% 4,000-8,000
之日起 12 个
励
月内
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
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六) 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拟回购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5.87 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
通过回购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
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
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七)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八) 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4,000 万元(含)和上限人民币 8,000 万元(含),
回购价格上限 25.87 元/股(含)进行测算,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实施员工
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全部予以锁定,预计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回购后 回购后
本次回购前
(按回购下限计算) (按回购上限计算)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股) (%) (股) (%) (股) (%)
有限售条件流
通股份
无限售条件流
通股份
其中: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
股份总数 170,944,422 100.00 170,944,422 100.00 170,944,422 100.00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
股权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上表数据如有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九) 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
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70,549.19 万元,流动资产 188,152.97 万元。按照本
次回购资金上限 8,000 万元(含)测算,分别占上述指标的 3.11%、4.69%、4.25%。
综合考虑公司经营、财务状况、未来发展规划等多方面因素,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
的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有能力支付回
购价款。
经审计)
,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32.33%,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对
公司偿债能力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十) 上市公司董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
份决议前 6 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
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经公司自查,在董事会作出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上述主体买卖本
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松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9 日至 6 月 26 日期
间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3,420,000 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 2.0007%。公司
已于 2026 年 6 月 27 日披露了《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权益变动触
及 1%整数倍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本次减持符合《上市
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
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亦不存在单独或者
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上述人员在本次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计划,如后续有相关增减持股份计划,公
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 上市公司向董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 5%以上
的股东问询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根据收到的书面问询回复,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
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如上述人员后续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
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 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拟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将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转让。若未能如期实施该计划,未使用部分将依法予
以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本次回购的股份应当在发布股份回购实施结果
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公司届时将根据具体实施情况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三) 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
情况。若公司回购股份未来拟进行注销,公司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四) 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顺利、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相关工作,公司董事会授
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的规定范围内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授权内容
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数量等;
的其他事宜;
条款进行修改,办理《公司章程》修订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若涉及);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公司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
授权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实施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签署、呈报、执行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
件、合同、协议等;
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宜。
本次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
理完毕之日止。
三、 回购预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无法按计划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存在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从而使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
案的事项发生时,则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
方案的风险;
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启动未转让部分股份注销程序
的风险。
四、 其他事项说明
(一)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开立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了
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该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持有人名称: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账户号码:B884976383
(二) 后续信息披露安排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
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