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 6 号(c 幢)20 层 2006 室)
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发行人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金额 人民币 100 亿元
本期发行金额 10 亿元
本期发行期限 3年
增信情况 本期债券不设定增信措施
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 AAA
本期债券信用等级 无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受托管理人
联席主承销商
签署日期:2026 年 8 月 21 日
本公司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公告
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
连带责任。
重要事项提示
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 100 亿元(含)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本期债券缴款结束日不晚于批文到期日。本次批文项下债券发行总额在批文规模
内。
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 10 亿元(含 10 亿元),
每张面值为 100 元,发行数量为 10,000,000 张,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0 元/张。
本期债券债券简称为 26 龙源 K1,债券代码为 524981。
者发行,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
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普
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无债项评级。本期债券发行上市前,公司截至
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63.10%;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
为 57.07 亿元(2023 年度、2024 年度和 2025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 62.49 亿元、63.45 亿元和 45.26 亿元的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
年利息的 1 倍。发行人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截至 2026 年 3 月末,
发行人总资产为 26,665,118.24 万元,较上年末增加 0.52%;净资产为 9,081,848.88
万元,较上年末增加 2.35%。2026 年 1-3 月,发行人实现营业总收入 786,753.04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3.35%;实现净利润 195,051.24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14.61%,不存在较上年同期减少幅度超过 50%的情形。整
体来看,2026 年一季度发行人总体经营业绩正常,未出现经营业绩大幅下滑的
情况,不存在影响发行人经营或偿债能力的重大不利变化,发行人仍符合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的基本条件。
截至本发行公告出具日,发行人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具有合理
的资产负债结构和正常的现金流量;不存在对已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
务有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不存在违反《证券法》规定,改变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所募集资金用途。
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条件,将采取匹配成交、点击成交、
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及协商成交的交易方式。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
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上市,投资者有权
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
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
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26 年 8 月 24 日(T-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期
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合格 A 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网下发行通过簿记建档系统进行,投资
者通过簿记系统提交认购订单,未通过簿记系统参与利率询价的投资者将《网下
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等文件提交至簿记管理人。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单位为
的除外。
替代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资金缴纳等具体规定。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无债项评级。本公司认为本期债券符合进行通
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的簿记时间或者取消本期债券发行。
明书为准。
的通知》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的行为;投资者向承销机构承诺审慎合理投资,不从
事《关于进一步规范债券发行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第八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
的行为。
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项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任何
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2026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
书》。与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询。
有关本期债券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及时公
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行人承诺将合规发行本期债券,发行人在本期债券发行环节,不直接或者间接认
购自己发行的债券。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和承销机构不操纵发行定价、暗箱操作,不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
利益或者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不直接或者通过其他主体向参与认购的
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变相返费;不出于利益交换的目的通过关联金融机构相互
持有彼此发行的债券;不实施其他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
者不得通过合谋集中资金等方式协助发行人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
不得为发行人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提供通道服务,不得直接或者变相收取债券发
行人承销服务、融资顾问、咨询服务等形式的费用。资管产品管理人及其股东、
合伙人、实际控制人、员工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上述行为。
他关联方参与本期债券认购,发行人将在发行结果公告中就相关认购情况进行披
露。承销机构及其关联方如参与认购其所承销债券的,应当报价公允、程序合规,
并在发行结果公告中就认购方、认购规模、报价情况进行披露。
释 义
除非特别提示,本公告的下列词语含义如下:
本公司、本集团、公司、发行人、
指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龙源电力
经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召开的第五
届董事会 2025 年第 1 次会议决定,并于
本次债券 指 会审议通过且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注册,发行人本次面向专业投资者公
开发行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 亿元
(含 100 亿元)的公司债券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面向
本期债券 指 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
(第一期)
本次发行 指 本期债券的发行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
债券而制作的《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
募集说明书 指 公司 2026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
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
书》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利率(价
格)区间后,承销团成员/投资人发出申
购定单,由簿记管理人记录承销团成员/
簿记建档 指 投资人认购本期债券利率(价格)及数
量意愿,按约定的定价和配售方式确定
最终发行利率(价格)并进行配售的行
为
主承销商按照承销团协议之规定,在承
余额包销 指 销期结束时,将未售出的本期债券全部
自行购入
发行人与债券受托管理人为本期债券的
受托管理签署的《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指
限公司 2026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就本期债券而言,通过认购、受让、接
投资人、持有人 指 受赠与、继承等合法途径取得并持有本
期债券的主体
牵头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指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簿记管理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海通证券
联席主承销商 指
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招
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评级机构、中证鹏元 指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证券登记机构 指
公司
指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
承销团 指
商和分销商组成承销机构的总称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
《证券法》 指
订)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 指
(2023 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
工作日 指
(不包括法定节假日)
交易日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营业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
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指
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省的法定节
假日和/或休息日)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一、本期发行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的内部批准情况及注册情况
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境内申请注册及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有限公司在境内申请注册及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本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4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6〕1346 号)
同意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 100 亿元(含)的公司债券。
(二)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发行主体: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名称: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
债券(第一期)。
发行金额:本期债券发行面值总额为 10 亿元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发行期限为 3 年。
债券票面金额:100 元。
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
增信措施:本期债券无担保。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
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
让、质押等操作。
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固定利率,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
结果,由公司与簿记管理人按照有关规定,在利率询价区间内协商一致确定。债券票面利率
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发行的方式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询价、根据簿记建档
情况进行配售的发行方式。
发行对象:本期债券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 A
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起息日期: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26 年 8 月 26 日。
兑付及付息的债权登记日:将按照深交所和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付息方式:按年付息。
付息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 2027 年至 2029 年每年的 8 月 26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
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兑付方式:到期一次还本。
兑付日:本期债券兑付日为 2029 年 8 月 26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
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偿付顺序:本期债券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普通债务。
信用评级机构及信用评级结果:经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公司的主
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拟上市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生产性支出,偿还到期债务、补充流动资金、
项目建设运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的用途。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公司将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债券受托管理协
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指定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
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
牵头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簿记管理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债券受托管理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质押式回购安排:本公司认为本期债券符合通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回购
资格及折算率等事宜以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为准。
上市安排: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
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条件,将采取匹配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
竞买成交及协商成交的交易方式。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
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
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
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
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2 日
刊登募集说明书、发行公告、评级报告、更名公告。
(2026 年 8 月 21 日)
使用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簿记建档系统网下询价(簿记);
T-1 日
确定票面利率;
(2026 年 8 月 24 日)
公告最终票面利率。
网下发行起始日;
债券交易参与人以及承销机构认可的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可通
T日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簿记建档系统自行下载《配售缴款通知
(2026 年 8 月 25 日)
书》;簿记管理人向其他通过簿记管理人参与认购并获配的专
业机构投资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
网下发行结束日;
T+1 日 网下认购的专业机构投资者于 17:00 前划款至簿记管理人专用收
(2026 年 8 月 26 日) 款账户;
公告发行结果。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
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向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网下投资者
本次网下利率询价的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A 股证券
账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专业机构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
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应当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且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
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
(二)利率询价预设区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询价区间为 1.20%-2.20%,最终的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
询价簿记建档结果在预设区间内协商确定。
(三)询价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 2026 年 8 月 24 日(T-1 日)15:00 至 18:00。
本期债券簿记建档工作通过债券簿记建档系统(https://biz.szse.cn/cbb,以下简称“簿记
系统”)开展。在网下询价时间内,参与询价的债券交易参与人及承销机构认可的其他专业
机构投资者原则上应当通过簿记系统提交认购订单,其他投资者、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导
致无法通过簿记系统进行申购的债券交易参与人及承销机构认可的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可
通过传真或发送邮件方式向簿记管理人发送《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面向专业
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以下简称“《网
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见附件一),并由簿记管理人在簿记系统中录入认购订单。
如遇特殊情况,经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本期债券簿记建档截止时间可经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后延时一次,延长后簿记建档截止时间不得晚于当日 19:00。具体以相关信息
披露公告为准。
(四)询价办法
拟参与网下询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应按要求正确填写簿记系统认购单/《网下利率询价
及认购申请表》。
债券交易参与人及承销机构认可的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可以通过簿记系统填写认购单,
其他投资者、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下的债券交易参与人及承销机构认可的其他专业机构投
资者可以从发行公告所列示的网站下载《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填写簿记系统认购单/《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应注意: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询价区间内填写询价利率;
(2)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 0.01%;
(3)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4)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 1,000 万元(含 1,000 万元),并为 1,000
万元的整数倍;
(5)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为单一申购金额,即在该利率标位上,投资者的新
增认购需求,不累计计算;
(6)每一专业机构投资者在《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中填入的最大申购金额不
得超过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簿记管理人另有规定的除外;
(7)如对于获得配售总量占最终发行量的比例有限制性要求,应按照实际情况填写比
例。
参与利率询价的投资者应在 2026 年 8 月 24 日(T-1 日)15:00-18:00 前提交簿记系统认
购单/《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其中,通过簿记系统直接参与利率询价的投资者应在
簿记系统提交认购单及相关申购文件,未通过簿记系统参与利率询价的投资者应将加盖有效
印章(单位公章或部门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提交至簿记
管理人处,并电话确认。
簿记管理人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如需,包括但不限于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有
效印章)等)。
投资者填写的簿记系统认购单及《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一旦提交至簿记管理人
处,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得撤回。
簿记建档场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8 号保利广场 E 座 20 层
申购传真:021-61208185
咨询电话:021-38966922
申购邮箱:bj-htlh2@htsc.com
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并将于 2026
年 8 月 24 日 ( T-1 日 ) 在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 http://www.szse.cn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
利率向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
(五)应急处置方式
簿记建档过程中,出现人为操作失误、系统故障等情形导致簿记建档无法继续的,发行
人和簿记管理人应当按照应急预案采取变更簿记建档场所、变更簿记建档时间、应急认购、
取消发行等应急处置措施。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应当及时披露应急处置的相关情况。
如投资者端出现接入故障,投资者应当通过线下传真、邮件等方式向主承销商发送申购
单,由簿记管理人代为录入认购订单。
如簿记管理人出现接入故障或系统本身故障,根据系统恢复时间,簿记管理人将披露相
应公告说明是否采用线下簿记。如采用线下簿记的,故障发生前已提交的线上认购有效,投
资者无需线下再次申购。
三、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A 股证券账
户且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证券期
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的专业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中的
个人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专业机构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规模为 10 亿元。参与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每个专业机构投资者的最
低认购单位为 10,000 手(100,000 张,1,000 万元),超过 10,000 手的必须是 10,000 手(1,000
万元)的整数倍。
(三)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
(四)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 2 个交易日,即 2026 年 8 月 25 日(T 日)至 2026 年 8 月
(五)认购办法
司深圳分公司 A 股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必须在 2026 年 8 月 24 日(T-1
日)前开立证券账户。
提交询价、申购文件及相关专业机构投资者资质文件。
(六)配售
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专业机构投资者的获配金额不
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依照以下利率或者价格优先原则:按照投资
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到高对认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
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低于
发行利率的投资者申购数量全部获得配售;申购利率等于发行利率的投资者申购数量原则上
按照比例配售(簿记管理人可根据投资者申购数量取整要求或其他特殊情况,对边际配售结
果进行适当调整);申购利率高于发行利率的投资者申购数量不予配售。
(七)缴款
参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簿记建档系统中标的债券交易参与人以及承销机构认可的其
他专业机构投资者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簿记建档系统自行下载《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2026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配售缴款通知书》(简
称“《配售缴款通知书》”),除债券交易参与人以及承销机构认可的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
以外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及因特殊不可抗力导致无法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簿记建档系统
进行申购的债券交易参与人以及承销机构认可的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簿记管理人将不晚于
司 2026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
(简称“《配售缴款通知书》”),内容包括该专业机构投资者获配金额和需缴款的认购金
额、付款日期、划款账户等。上述《配售缴款通知书》与专业机构投资者提交的《网下利率
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共同构成认购的要约与承诺,具备法律约束力。
获得配售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应按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须在 2026 年 8 月 26 日
(T+1 日)17:00 前足额划至簿记管理人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划款时请注明“26 龙源 K1 认
购资金”“专业机构投资者认购账户简称”字样,同时向簿记管理人传真划款凭证。若专业机
构投资者未能在 2026 年 8 月 26 日(T+1 日)17:00 之前缴足认购款,簿记管理人有权取消
该投资者的认购。
收款单位: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振华支行
账号:4000010229200147938
系统内行号:27708217
收款银行现代化支付系统实时行号:102584002170
收款银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飞亚达大厦 1 楼工商银行
联系人:吴楚潮
联系电话:0755-83258476、0755-83252979
(八)违约认购的处理
对未能在 2026 年 8 月 26 日(T+1 日)17:00 前缴足认购款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将被视为
违约申购,簿记管理人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者认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
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四、风险提示
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
募集说明书》。
五、认购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 6 号(c 幢)20 层 2006 室
法定代表人:宫宇飞
联系电话:010-63887863
传真:010-63887850
联系人:杨瀚喆
(二)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受托管理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 128 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 B7 栋 401
法定代表人:江禹
联系电话:010-56839300
传真:010-56839500
联系人:王新亮、黄远丰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乙 9 号金融街中心 C 座 21 层
(三)联席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电话:010-60834068
传真:010-60833955
联系人:魏晓雪、孙啸博、吴登委、袁冬、郑奕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法定代表人:朱健
联系电话:010-56535921
传真:010-66162998
联系人:杨杰、贾东良、王琪斯、纪闻楚、李子昂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8 号太平洋保险大厦 10 层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法定代表人:刘成
联系电话:010-56052034
传真:010-56160130
联系人:王雯雯、马司鼎、胡灏楠、唐玄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景辉街 16 号院 1 号楼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法定代表人:陈亮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65051156
联系人:刘展睿、范宁宁、王梦雯、邵偲帅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8 层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1 号
法定代表人:朱江涛
联系电话:010-60840890
传真:010-57782988
联系人:武韬、赵鑫、徐言、耿昊晨、刘芮琪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一号院三号楼招商银行大厦 17 层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刘秋明
联系电话:010-56513000
传真:010-56513103
联系人:杨帆、余根根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 6 号光大大厦 15 层
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华能大厦三十、三十一层
法定代表人:马晓燕
联系电话:010-51970104
传真:010-51970104
联系人:杨宾、刘婧婧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22 层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
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
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
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
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
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
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
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
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
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一: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
(第一期)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重要声明
填表前请详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发行公告及填表说明。
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且加盖有效印章(单位公章或部门章或业务专用章)并提交至簿记管理人后,即构成申购人
发出的、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不可撤销的要约;申购人承诺并保证其将根据主承销商确定的配售数量按时完成缴款。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
配缴后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证券账户(深圳) 证券账号(深圳)
托管单元代码 联系人
联系人手机 座机
邮箱 传真
利率询价及认购信息
(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为单一申购金额,不累计计算)
获配总量不超过最终发行量的
票面利率(%) 申购金额(万元)
比例要求(如有)
%
合计
主承销商分配比例
牵头主承/簿记管理人 联席主承 联席主承 联席主承 联席主承 联席主承 联席主承 联席主承
华泰联合 中信证券 国泰海通 中信建投 中金公司 招商证券 光大证券 英大证券
% % % % % % % %
重要提示
参与询价的债券交易参与人及承销机构认可的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原则上应当通过簿记系统提交认购订单,其他投资者、
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导致无法通过簿记系统进行申购的债券交易参与人及承销机构认可的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可通过传真
或发送邮件方式向簿记管理人发送此表,并由簿记管理人在簿记系统中录入认购订单。请将此表填妥并加盖有效印章(单位
公章或部门章或业务专用章)后,于 2026 年 8 月 24 日(T-1 日)15:00-18:00 间连同簿记管理人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如
需)提交至簿记管理人处,申购传真:021-61208185;咨询电话:021-38966922;申购邮箱:bj-htlh2@htsc.com。
申购人在此承诺:
发行人及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本认购申请表不可撤销,认购申请表的送达时间以簿记室传真或簿记申购邮箱显示时间为准。
身的相关法定或合同约定要求,已就此取得所有必要的内外部批准。
申请表》的申购金额最终确定其具体配售金额,并接受主承销商所确定的最终配售结果和相关安排;簿记管理人向申购人发
出《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简
称“《配售缴款通知书》”),即构成对本申购要约的承诺。
记管理人通知的划款账户。如果申购人违反此义务,主承销商有权处置该违约申购人订单项下的全部债券,同时,本申购人
同意就逾时未划部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主承销商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主承销商由此遭受的损失。
商后,发行人及主承销商有权暂停或终止本次发行。
券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
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发行,本申购人确认并承诺,在参与本期债券的认购前,已通过开户证券公司债券专业机构投资者资格认
定,具备认购本期债券的专业机构投资者资格,知晓本期债券信息披露渠道,并仔细阅读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等相关信息披
露文件及(附件三)《债券市场专业投资者风险揭示书》所刊内容,充分了解本期债券的特点及风险,经审慎评估自身的经
济状况和财务能力,同意参与本期债券的认购,并承担相应的风险,且认购账户具备本期债券认购与转让权限。
应的字母)。
若投资者类型属于B或D,且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的,请打钩确认最终投资者是否为符合基金业协会标准规定的专业投
资者。( )是 ( )否
所属类别:
(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
( )发行人的其他关联方
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或接受发行人及其利益相关方的财务资助。
购的资金来源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坏市场秩序等行为。
包括但不限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以及监管部门要求能够证明申购人为专业机构投资者的相关证明。本申购人将积极配合
该核查工作并将如实提供有效证明资料,不得采用提供虚假材料等手段规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如本申购人未通过簿记
管理人对其进行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则本申购人同意簿记管理人有权拒绝向其配售本期债券,若本申购人未按要求提供相
关文件,簿记管理人有权认定该申购无效。在此情况下,本申购人承诺赔偿簿记管理人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和产生的一切费
用。
为,不通过合谋集中资金等方式协助发行人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不为发行人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提供通道服
务,不直接或者变相收取债券发行人承销服务、融资顾问、咨询服务等形式的费用。资管产品管理人及其股东、合伙人、实
际控制人、员工不直接或间接参与上述行为。
(单位盖章)
附件二:专业投资者确认函(以下内容不需提交至簿记管理人处,但应被视为本申请表不可分割的部
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并将下方投资者类型前的对应字母填入《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中)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等债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定,请确认本机构的投资
者类型,并将下方投资者类型前的对应字母填入《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中:
(A)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
子公司、商业银行及其理财子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
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B)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
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
的私募基金;(如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请同时阅读下方备注项)
(C)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D)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向单一债券,请同时阅读下方备注项)
(E)证监会认可的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请说明具体类型并附上相关证明文件(如有)。
备注:如为以上 B 或 D 类投资者,且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根据穿透原则(《公司债券
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符合基金业协会标准规定的专业投资者,并在《网下
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中勾选相应栏位。
本机构承诺:在参与本期债券的认购前,已通过开户证券公司债券专业投资者资格认定,具备认
购本期债券的专业投资者资格,知晓本期债券信息披露渠道,并仔细阅读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等相关
信息披露文件及(附件三)《债券市场专业投资者风险揭示书》所刊内容,充分了解本期债券的特点
及风险,经审慎评估自身的经济状况和财务能力,同意参与本期债券的认购,并承担相应的风险,且
认购账户具备本期债券认购与转让权限。
附件三:债券市场专业投资者风险揭示书(以下内容不需提交至簿记管理人处,但应被视为本申请表
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尊敬的投资者:
为使贵公司更好地了解投资公司债券的相关风险,根据交易所关于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
有关规定,本公司特为您(贵公司)提供此份风险揭示书,请认真详细阅读,关注以下风险。
贵公司在参与公司债券的认购和交易前,应当仔细核对自身是否具备专业机构投资者资格,充分
了解公司债券的特点及风险,审慎评估自身的经济状况和财务能力,考虑是否适合参与。具体包括:
一、债券投资具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放大交易风险、标准券欠库风险、政策风
险及其他各类风险。
二、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实际需求、风险承受能力,以及内部制度(若为机构),
审慎决定参与债券认购和交易。
三、债券发行人无法按期还本付息的风险。如果投资者购买或持有资信评级较低或无资信评级的
信用债,将面临显著的信用风险。
四、由于市场环境或供求关系等因素导致的债券价格波动的风险。
五、投资者在短期内无法以合理价格买入或卖出债券,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六、投资者利用现券和回购两个品种进行债券投资的放大操作,从而放大投资损失的风险。
七、投资者在回购期间需要保证回购标准券足额。如果回购期间债券价格下跌,标准券折算率相
应下调,融资方面临标准券欠库风险。融资方需要及时补充质押券避免标准券不足。
八、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交易所规则的变化、修改等原因,可能会对投资者的交易产生
不利影响,甚至造成经济损失。
特别提示:
本《风险揭示书》的提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债券认购和交易的所有风险。贵公司
在参与债券认购和交易前,应认真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债券募集说明书以及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确
认已知晓并理解风险揭示书的全部内容,并做好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确定自身有足够的风险承受能
力,并自行承担参与认购和交易的相应风险,避免因参与债券认购和交易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填表说明:(以下内容不需提交至簿记管理人处,但应被视为本发行公告不可分割的部分,填
表前请仔细阅读)
购金额,非累计;
的判断填写);
假设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5.00%-5.60%,最终发行规模为10亿元。某投资者拟在不同票
面利率分别申购不同的金额,其可做出如下填写:
获配总量不超过最终发行量的
票面利率(%) 申购金额(万元)
比例要求(如有)
上述报价的含义如下: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高于或等于 5.50%时,有效申购总额为 21,000 万元,但因获配总额不超
过最终发行量 20%的比例要求,有效申购金额为 20,000 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5.50%,但高于或等于 5.20%时,有效申购金额为 14,000 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5.20%,但高于或等于 5.10%时,有效申购金额为 10,000 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5.10%时,该要约无效。
后,在本发行公告要求的时间内连同簿记管理人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如需)提交至簿记管理人
处;
他方式传送、送达的,需与簿记管理人沟通确认是否有效。
申购传真:021-61208185;申购邮箱:bj-htlh2@htsc.com;咨询电话:021-38966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