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04 证券简称:威力传动 公告编号:2026-053
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份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26年8月2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注销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份的议案》,本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
因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未解
锁份额所对应的公司股票合计100,620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一)本期持股计划批准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等相关议案;
于 2024 年 7 月 18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前述相关议
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3 日、2024 年 7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期持股计划实施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31 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
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所持有的 33.54 万股公司股票已于 2024 年 7 月 30 日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
过户至“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过户股份
数量占当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4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31 日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本期持股计划存续期及锁定期
根据本期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期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48 个月,自公司
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即自 2024 年 7
月 30 日起至 2028 年 7 月 29 日止。
本期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三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
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至满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
后分三期解锁,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依次为 20%、30%、50%。各年度具体解
锁比例和数量根据公司业绩指标和持有人考核结果计算确定。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回购注销的情况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报告》(天健审〔2026〕10437 号),本期持股计划第二
个解锁期公司层面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触发值,公司层面解锁比例为 0,不可解
锁标的股票数量为 100,620 股。
根据本期持股计划的规定,因第二个考核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
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已于 2026 年 8 月 7 日召开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未
成就的议案》收回上述份额。
综上,为维护公司和持有人的利益,董事会提议将上述合计 100,620 股股票
由公司按 20.24 元/股进行回购并注销,拟回购资金总额为 2,036,548.80 元。
(二)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前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拟回购注销的股份数量为 100,62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4%。本次注
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72,383,232 股减少至 72,282,612 股,具体变动情况
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数 本次变动后
类别
数量(股) 比例 量(股)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0.00 0.00% 0 0.00 0.0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72,383,232 100.00% -100,620 72,282,612 100.00%
股份合计 72,383,232 100.00% -100,620 72,282,612 100.00%
注: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股份注销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
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份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信息披
露符合法律法规和《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的规定和
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安排,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
影响,也不会影响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
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条件。
五、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本次回购注销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份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一致同意公司根据有关规定,注销员工持股计划
中无法归属的股份,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就本次
员工持股计划及其回购注销履行了现阶段应当履行的法定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员工持股计划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注
销的原因、数量、价格等具体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员工持股计划指
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和
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公司尚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履行回购注销的法定程序,及时办理本次回购注销的注销登记手续。
七、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期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