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662 证券简称:宏工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4 号
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员工战略配售资管计划
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公司股东东莞市博英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兴证证券资管-
兴业银行-兴证资管鑫众宏工科技 1 号员工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兴证证券资管-兴业银行-兴证资管鑫众宏工科技 2 号员工战略配售集合
资产管理计划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
一致。
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5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员工战略配售资管计划减持股份
预披露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08)
:公司股东东莞市博英实业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东莞博英”
)计划自公告披露之
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2026 年 5 月 21 日—2026 年 8 月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98%);公司股东兴证证券资管-兴业银
行-兴证资管鑫众宏工科技 1 号员工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
下简称“宏工科技 1 号”)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
三个月内(2026 年 5 月 21 日—2026 年 8 月 20 日)以集中竞价或大
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971,439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兴证证券资管-兴业银行-兴证资管鑫众宏工科技 2 号员工
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宏工科技 2 号”)计划自公
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2026 年 5 月 21 日—2026
年 8 月 20 日)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
公司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东莞博英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期限
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以及员工战略配售资管计划管理人兴证证
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
划时间届满未减持的告知函》,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已届满,减持
计划实施期间内东莞博英、宏工科技 1 号、宏工科技 2 号未减持公司
股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截至 2026 年 8 月 20 日,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已届满,减持计
划实施期间内东莞博英、宏工科技 1 号、宏工科技 2 号未减持公司股
份。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 股数 占总股
(股) 本比例 (股) 本比例
东莞市博英实
合计持有股份 5,290,842 6.61% 7,671,721 6.61%
业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920,991 4.90% 5,685,437 4.90%
有限售条件股份 1,369,851 1.71% 1,986,284 1.71%
兴证证券资管
合计持有股份 1,146,616 1.43% 1,662,593 1.43%
-兴业银行-
兴证资管鑫众
宏工科技 1 号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146,616 1.43% 1,662,593 1.43%
员工战略配售
集合资产管理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计划
兴证证券资管
合计持有股份 646,616 0.81% 937,593 0.81%
-兴业银行-
兴证资管鑫众
宏工科技 2 号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646,616 0.81% 937,593 0.81%
员工战略配售
集合资产管理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计划
注: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为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6 元(含税)
,不送红股,以资本公
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5 股,除权除息日为 2026 年 6 月 3 日。
表格中减持前后持有股数的变动原因为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股东并未减持股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
进行了预披露;截至 2026 年 8 月 20 日,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已届满,
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内东莞博英、宏工科技 1 号、宏工科技 2 号未减持
公司股份,本次减持股份事项不存在违规情形。
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
市公告书》等文件或公告中作出的承诺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
公司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未减持的告知函》
。
特此公告。
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