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36 证券简称: 兴森科技 公告编号:2026-08-043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19日召开第
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后续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价格不
超过42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
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资金或其他合法资金,回购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
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
(公告编号:2026-08-039)
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二、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情况
近日,公司取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主要
内容如下:
关于回购专项贷款具体权利与义务以公司与银行最终签署的借款合同为准。公司本次
回购专项贷款业务符合《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
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等相关要求,并符合银行按照相关规定制定的贷款政策、标准
和程序。
三、其他说明
本次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不代表公司对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回购金
额的承诺,具体回购金额及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使用的资金和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公司将努力推进本次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
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四、备查文件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