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35 证券简称:润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9
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关
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20 号〉的通知》(财会〔2026〕7 号)(以下简
称“《准则解释第 20 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
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现
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等内容
作了规定,该解释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6 年 1 月 1 日至本解释施行日新
增的本解释规定的业务,企业应当根据本解释进行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为执行上述政策规定。
(二)变更前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1-
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颁布的《准则解释第 20 号》规定。
除上述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
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
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生效日期
根据财政部规定,公司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相
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准则解释第 20 号》相关规定进行
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
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年度财务报
告出现盈亏性质的改变,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