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33 证券简称:长城汽车 公告编号:2026-112
转债代码:113049 转债简称:长汽转债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长汽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暨转股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长汽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停牌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停复牌类型 停牌起始日 停牌终止日 复牌日
期间
可转债转股停
牌
? “长汽转债”调整前转股价格:38.72 元/股
? “长汽转债”调整后转股价格:38.74 元/股
? 转股价格调整起始日期:2026 年 8 月 25 日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1]1353号)核准,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6月10日公开发行3,5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
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5亿元,并于2021年7月8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
牌交易,债券简称“长汽转债”,债券代码113049。长汽转债存续期6年,自2021年
转股价格为38.39元/股。
一、关于“长汽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
(以
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在本次可转债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
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
送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
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
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
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
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
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
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
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
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
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
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自主行权对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影响及调整方案的议案》,
同意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自主行权对可转债转股价格影响及调整方案如下:
(1)根据《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关于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式及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自主行权情况,在自主行权期内
每季度末按转股价格调整公式进行测算,如转股价格调整触及0.01元/股时,则进
行调整并披露;
(2)当发生《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规定的派送股票股利、
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
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公司即同时测算自主行权对转股价格的影响,并在转股价
格调整触及0.01元/股时进行同步调整并披露;
(3)若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在可行权期内提前行权完毕时,即时测算对转股价
格的影响,并在转股价格调整触及0.01元/股时进行调整并披露;
(4)授权董事会秘书具体负责按上述方案在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自主行权期间
对转股价格的影响进行测算,并在转股价格调整触及0.01元/股时,及时拟定可转
债转股价格调整公告并履行披露义务。
二、本次“长汽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一)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原因
注销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份暨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终止的议案》,公司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已全部解锁,累计向符合解锁条件的持有人完成过户27,820,109
股,未达到解锁条件不可解锁部分股票已由管理委员会收回,公司将回购注销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已收回不可解锁部分股票合计6,931,291股,拟回购价格为13.52
元/股。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4日及2026年8月1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
关公告。
上述部分股份回购注销已于2026年8月20日完成。
(二)本次转股价格调整结果
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因公司增发新股(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
份回购注销完成),将按下述公式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
P1=(P0+A×k)/(1+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 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
P1为调整后转股价。
根据时间顺序,各事项引起的增发新股率k以及增发新股价A计算如下:
k=-6,931,291/8,585,400,571=-0.08073%,A=13.52元/股。
“长汽转债”的初始转股价P0=38.72元/股,因上述事项的影响,调整后的转
股价:
P1=(P0+A×k)/(1+k)=38.74元/股
综上,
“长汽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原来的38.72元/股调整为38.74元/股,调
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6年8月25日生效。
“长汽转债”于2026年8月24日停止转股,2026年8月25日起恢复转股。
特此公告。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