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28 证券简称:特一药业 公告编号:2026-040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
——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004 号文《关于核准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3.54 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每 张 面 值 100 元 , 共 计 354 万 张 , 期 限 6 年 。 公 司 本 次 发 行 可 转 债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行金额 348,012,776.67 元,已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12 日
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内。另扣除律师、会计师、资信评级、信息披露费及发行手续费
等其他发行费用合计 1,655,4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46,357,376.67 元。该项募集资金到
位情况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7]48470002 号验证报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238 号《关于核准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8,040,287 股,募集资金
总额 196,999,934.04 元,
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人民币 12,000,000.00 元(不含税金额 11,320,754.72
元)后的发行金额 184,999,934.04 元,已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1]第 5-10008 号验资报
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
批复》(证监许可【2023】1987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 9 家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146,514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13.65 元。截至 2023 年 9 月 14 日,本公司实际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20,146,514 股,募集资金总额 274,999,916.10 元,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人民
币 5,600,000.00 元(不含税金额 5,283,018.87 元)后的发行金额 269,399,916.10 元,已由保荐人
(主承销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4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内。另
扣审计费、律师费、发行手续费等发行费用 874,949.91 元(不含税金额 825,639.53 元),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268,891,257.70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3]第 5-00008 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报告期使用金额:截至2026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
入352,524,053.48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投入资金342,342,056.58元,本报告期投入10,181,996.90
元;累计收到的理财产品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21,769,349.09元,其中:
以前年度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1,759,763.12元、本报告期收到的理
财产品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9,585.97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期末余额:截至2026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余额(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
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0,705,162.84元,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报告期使用金额:截至2026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
入177,311,552.18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投入资金166,800,245.65元,本报告期投入10,511,306.53
元;累计收到的理财产品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344,542.71元,其中:
以前年度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44,020.39元、本报告期收到的理财
产品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522.32元。
期末余额:截至2026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余额(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
手续费等的净额)为7,938,439.68元,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报告期使用金额:截至2026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含用
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60,000,000.00元)累计投入60,018,000.00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投入资金
的理财产品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3,140,263.60元(含用于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利息收入44,482.46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
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052,768.09元(含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专户销户后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
资金利息收入44,482.46元)、本报告期收到的理财产品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
的净额为1,087,495.51元。
期末余额:截至2026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余额(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
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11,969,038.84元,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本公司分别在中国民生银
行江门支行(账号 607216669)、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账号 757901318010188)、广发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账号 9550889900000215538)开设了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本公司
的全资子公司台山市新宁制药有限公司在广东台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城支行(原名:台
山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台城信用社,下同)(账号 80020000011457115)、全资子公司广东特一海
力药业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台山支行(账号 653569524588)开设了募集资金存放
专项账户。
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签订
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与台山市新宁制药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台山
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台城信用社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广东特一海力药业有限公司、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台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因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7 日聘请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原保
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职责由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接。2020 年 10 月
督导协议>之协议书》。
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台山市新宁制药有限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
东台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城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与广
东特一海力药业有限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台山支行重新签订
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2020 年 11 月 17 日,公司与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
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用途的议案》,同意变更公司 2017 年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部分募集资金用于“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职工宿舍建设项目”,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5 日会同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
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本公司分别在中国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江门台山支行(账号 730275174852)、广东台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城支行(账
号 80020000017114647)开设了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
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1 年 12 月 7 日,公司与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主
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
履行。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本公司分别在中国民生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广 州 分 行 ( 账 号 641312542 ) 、 广 发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江 门 分 行 ( 账 号
设了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
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3 年 9 月 18 日,公司与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3 年 9 月 18 日,公司与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台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三方监管协议》。
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变更公司 2023 年简易程序再融资的部分募集资金用于实施公司 2021 年非公
开发行募投项目“现代中药产品线扩建及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的建设。2024 年 12 月 30 日公司会同
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账号 641312542)、广发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账号 9550880055370800559)就原《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分别签署了补充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
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账户类型 存款金额 备注
中国民生银行江门支行 607216669 专户 5,114,627.43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 757901318010188 专户 0.00 已于 2022 年 5 月 27 日销户
广东台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城支行 80020000011457115 专户 0.00 已于 2022 年 9 月 22 日销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台山支行 653569524588 专户 3,391,197.89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 9550889900000215538 专户 2,199,337.52
合计 10,705,162.84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账户类型 存款金额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台山支行 730275174852 专户 7,802,367.45
广东台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城支行 80020000017114647 专户 136,072.23
合计 7,938,439.68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账户类型 存款金额 备注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641312542 专户 100,838,619.92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 9550880055370800559 专户 111,130,418.92
广东台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城支行 80020000020567884 专户 0.00 已于 2023 年 12 月 21 日销户
合计 211,969,038.84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 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 3。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4。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附表: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7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编制单位: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4,635.74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018.2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3,50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5,252.4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10.11%
截至期末投资进 项目可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 是否已变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投 调整后投资总额 截至期末累计投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本报告期实 是否达到预计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度(%)(3)= 否发生重大变
向 (含部分变更) 资总额 (1) 入金额(2) 状态日期 现的效益 效益
(2)/(1) 化
承诺投资项目
药品仓储物流中心及信息系
是 17,106.33 13,606.33 530.53 14,682.42 107.91 2026 年 12 月 31 日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统建设项目
新宁制药药品 GMP 改扩建工
否 17,529.41 17,529.41 - 17,536.04 100.04 2024 年 08 月 31 日 607.56 否 否
程项目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是 - 3,500.00 487.67 3,033.94 86.68 2026 年 12 月 31 日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职工宿舍建设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34,635.74 34,635.74 1,018.20 35,252.40 - 607.56
超募资金投向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 34,635.74 34,635.74 1,018.20 35,252.40 - 607.56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1.“新宁制药药品 GMP 改扩建工程项目”2024 年全面投入后,项目运行良好,因药品需先通过新车间 GMP 符合性检查后
方可量产上市,因此本期主要进行新 GMP 车间药品上市前的符合性检查工作,导致项目未达到可研报告的预测效益。
主体工程及内部装修已全部完工,目前正进行满足住宿条件的电器、家具等配套设施设备的安装工作。为确保募投项目
建设目标与工程质量,同时保障职工居住环境的品质,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将该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议案》,同意将药品仓储物流中心及信息系统建设项目中的物流信息服务区、商务办公区、后勤保障区及部分仓储的实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施地点,从“台山市北坑工业园长兴路 11 号”变更至“台山市水步镇振兴路 21 号”。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出具了《关于特一药业变更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
了同意意见。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1)2017 年 12 月 2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 5,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时间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前
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 2018 年 12 月 21 日公司已按照董
事会的决议要求,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 5,00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2018 年 12 月 2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3,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时间不超过 12 个月,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 2019 年 8 月 28 日公司已按
照董事会的决议要求,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 13,00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3)2019 年 10 月 1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7,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时间不超过 12 个月,到
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 2020 年 7 月 21 日公司已按照
董事会的决议要求,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 17,00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4)2020 年 7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9,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时间不超过 12 个月,到
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 2021 年 5 月 13 日公司已按照
董事会的决议要求,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 19,00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5)2021 年 5 月 1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7,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时间不超过 12 个月,
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 2022 年 4 月 25 日公司已按
照董事会的决议要求,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 17,00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6)2022 年 5 月 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债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时间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可转债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 2023 年 4 月
(7)2023 年 5 月 16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债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9,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时间不超过 12 个月,
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可转债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 2024 年 4 月 16 日公
司已按照董事会的决议要求,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 9,00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8)2024 年 5 月 10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债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时间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可转债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 2025 年 5 月 9
日公司已按照董事会的决议要求,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 6,00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9)2025 年 5 月 21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债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5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时间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可转债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 2026 年 5 月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由于可转债募投项目均以由母公司特一药业根据项目的实施进度,分期对子公司实行增资的形式开展。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特一药业对可转债募投项目之一“新宁制药药品 GMP 改扩建工程项目”的增资已实施完毕。由于该项目的节
余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五百万元,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已将对应该项目的节余资金(包括利息收入扣银行手续费等)
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5 月 17 日和 5 月 27 日,合计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4,896,715.55 元划
款至公司基本银行账户。至此,该对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账号为 757901318010188)
于 2022 年 5 月 27 日销户。截至 2022 年 9 月 22 日,新宁制药在广东台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城支行开设的账
号为 80020000011457115 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的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2 日将该专用账户销
户(销户时结清利息 793.89 元转入新宁制药的基本银行账户)。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内。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附表 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编制单位: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8,490.54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051.13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7,731.16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项目可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 是否已变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投 调整后投资总额 截至期末累计投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本报告期实 是否达到预计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否发生重大变
向 (含部分变更) 资总额 (1) 入金额(2) (%)(3)=(2)/(1) 用状态日期 现的效益 效益
化
承诺投资项目
现代中药产品线扩建及技术
否 18,490.54 18,490.54 1,051.13 17,731.16 95.89 2026 年 12 月 31 日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升级改造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18,490.54 18,490.54 1,051.13 17,731.16 -
超募资金投向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 18,490.54 18,490.54 1,051.13 17,731.16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49,391,188.79 元及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 235,849.06 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1]第 5-10075 号),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1)2021 年 12 月 1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2,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时间不超过 12 个
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非
公开发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 2022 年 11
月 15 日公司已按照董事会的决议要求,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 12,00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
(2)2022 年 11 月 17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1,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时间不超过
用非公开发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 2023
年 10 月 23 日公司已按照董事会的决议要求,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 11,00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
用账户。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3)2023 年 10 月 26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9,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时间不超
过 12 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使用非公开发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 2024
年 10 月 16 日公司已按照董事会的决议要求,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 9,00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
用账户。
(4)2025 年 5 月 21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时间不超
过 12 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使用非公开发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 2026
年 5 月 11 日,公司已按照董事会的决议要求,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 1,50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
用账户。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内。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附表 3: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编制单位: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
募集资金总额 26,889.13 0.00
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20,889.13 6,001.80
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77.69%
是否已变更 本报告期 是 否 达 项目可行性是否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 募集资金承 调 整后 投资 本报告期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项目(含部分 实现的效 到 预 计 发生重大变化
投向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投入金额 投入金额(2) (%)(3)=(2)/(1) 状态日期
变更) 益 效益
承诺投资项目
现代中药饮片建设项目 是 20,889.13 0.00 0.00 0.00 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补充流动资金 否 6,000.00 6,000.00 0.00 6,000.0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现代中药产品线扩建及技
是 - 20,889.13 0.00 1.80 0.01 2026 年 12 月 31 日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术升级改造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26,889.13 26,889.13 0.00 6,001.80 -
超募资金投向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 26,889.13 26,889.13 0.00 6,001.80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
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 不适用
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
不适用
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
不适用
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
不适用
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
不适用
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
不适用
入及置换情况
(1)2024 年 1 月 11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4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时间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司监事会对上
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 2024 年 12 月 17 日,公司已按照董事会的决议要求,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 20,40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2024 年 12 月 26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时间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保荐机构东莞证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司监事
流动资金情况
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 2025 年 7 月 2 日,公司已按照董事会的决议要求,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 20,00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
(3)2025 年 8 月 15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时间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截至 2026 年 6 月
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9,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管理情况 2025 年 8 月 29 日,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广发银行“物华添宝”W 款 2025 年第 171 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挂钩黄金现货看涨价差)(机构版)》合同,
购买了产品编号为 WHTBCB03771 的结构性存款,产品类型为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启动日为 2025 年 8 月 29 日,结构性存款到期日为 2026 年 3 月 2 日,预计年
化收益率为 0.5%至 1.95%,认购份额为 9,000 万份,到期后收到利息 889,520.55 元。
版)》合同,购买了产品编号为 WHTBCB04710 的结构性存款,产品类型为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启动日为 2026 年 3 月 6 日,结构性存款到期日为 2026 年 6 月 4
日,预计年化收益率为 0.5%至 1.90%,认购份额为 9,000 万份,到期后收到利息 110,958.90 元。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 由于以简易程序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一“补充流动资金”已补充完成,对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广东台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城支行 80020000020567884)
余的金额及原因 于 2023 年 12 月 21 日销户,销户时结余利息收入 44,482.46 元转入公司基本银行账户。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内。
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
无。
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附表 4: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项目 截至期末实际 截至期末投资 变更后的项目可
本报告期实际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报告期实 是否达到预计
融资项目名称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项目 拟投入募集 累计投入金额 进度(%) 行性是否发生重
投入金额 使用状态日期 现的效益 效益
资金总额(1) (2) (3)=(2)/(1) 大变化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 药品仓储物流
有限公司职工宿舍 中心及信息系 3,500.00 487.67 3,033.94 86.68 0.00 不适用 否
转换公司债券 日
建设项目 统建设项目
现代中药饮片 2026 年 12 月 31
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建及技术升级改造 20,889.13 0.00 1.80 0.01 0.00 不适用 否
建设项目 日
股票 项目
合计 24,389.13 487.67 3,035.74 0.00
仓储物流中心及信息系统建设项目”中“信息化系统建设”目前建设条件尚不成熟,为提高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切实保护全体股东利益,结合公司建设项目轻重缓急因素,经公司审慎研究,并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本
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公司拟终止“药品仓储物流中心及信息系统建设项目”中“信息化系统建设”的建设投资,
将“药品仓储物流中心及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调减至 13,606.33 万元,调减出的募集资金 3,500.00 万
元拟用于“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工宿舍建设项目”。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特一药业集团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
合当前市场环境情况、公司自身发展战略和未来发展规划,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与投资回报,经审慎研究和分析论证,
公司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将“现代中药饮片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20,889.13 万元的用途变更
为实施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现代中药产品线扩建及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的建设。公司变更 2023 年简易程序
再融资部分募投项目后,本项目将新增募集资金投入金额,项目预计在本次变更完成后 24 个月内完成。经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
途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特一药业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工宿舍建设项目”原计划于 2026 年 6 月 30 日完成。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该项目主体
工程及内部装修已全部完工,目前正进行满足住宿条件的电器、家具等配套设施设备的安装工作。为确保募投项目建设目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标与工程质量,同时保障职工居住环境的品质,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将该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