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关于巨石绿
色能源(涟水)有限公司 500MW 风力发电配套工程
项目实施方案变更的意见
根据《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
委员会工作细则》、《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
规定,我们作为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与
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委员,现对巨石绿色能源(涟水)有限公
司 500MW 风力发电配套工程项目实施方案变更发表意见如下:
本次实施方案变更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有序
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5〕650 号)及
《关于完善价格机制促进新能源发电就近消纳的通知》(发改价格
〔2025〕1192 号)等政策导向。调整后,能够有效降低巨石淮安有
限公司生产基地用电成本,有利于提升公司绿色制造水平和长期竞争
力,符合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巨石绿色能源(涟水)有限公司 500MW 风力发电
配套工程项目实施方案变更,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
议。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
(ESG)委员会关于巨石绿色能源(涟水)有限公司 500MW 风力发电
配套工程项目实施方案变更的意见》签字页)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委员签字:
张毓强 庄琴霞 杨国明 邵晓阳
邹惠平 武亚军 刘江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