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会
议
资
料
二○二六年八月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8 月 27 日 15 时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西省晋城市沁水县嘉峰镇郭北村美中能源有限公司会议室
网络投票时间:本次网络投票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
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 9:30-11:30,
现场会议议程:
一、宣布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开幕
二、宣布现场出席会议人员情况
三、介绍现场会议表决及选举办法
四、股东推选计票人、监票人
五、审议议案:
(一) 审议《关于公司申请统一注册 10 亿元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二) 审议《关于公司 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六、股东提问
七、现场股东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八、计票人统计表决结果、监票人宣布投票结果
九、宣读本次股东会决议公告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 董事签署股东会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
十二、 宣布会议闭幕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序号 内容
议案一
关于公司申请统一注册 10 亿元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各位股东: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进一
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保持资金筹措、管理及运用的灵
活性,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统一注
册 10 亿元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简称“PDFI”),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注册 PDFI 方案
基础层企业统一注册 PDFI 是企业公开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创新品种,根据中国
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2026 年 3 月发布的《关于优化债务融资工具基础层企业注
册发行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PDFI 通过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更便捷的融资
渠道助力经济结构调整与创新驱动。本次注册发行 PDFI 方案如下:
PDFI 品种包括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永续票据四种产品。
(具
体发行品种将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及市场情况确定。)
采用基础层企业统一注册债务融资工具模式,本次注册 10 亿元,具体每期发行
规模由公司股东会授权其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实际资金需
求情况确定。
本次注册的 PDFI 在获准发行后,可在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公司根据市场环
境和实际资金需求,在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内一次或择机分期发行符合要求的不
同期限债务融资工具,具体发行时间与期限由新天然气股东会授权其董事会或董事
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债券面值 100 元/张,票面利率根据各期发行时银行间市场询价结果,由公司股
东会授权其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组织主承销团,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发行对象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
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投资者除外)。
所募集资金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满足公司经营需要、补充流动资金、偿还有息债
务、项目建设等符合交易商协会要求的用途。
决议有效期限为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 PDFI 获得交易商协会注册
批复的有效期到期之日止。
二、授权事项
为高效、有序地开展本次发行 PDFI 工作,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
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公司董事长及财务总监)负责本次 PDFI 的注册、发行工作,
根据实际情况及公司需要实施与本次 PDFI 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决议,结合公司和市场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 PDFI 注册、发行的具体方
案,全权决定办理与发行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发行品种、发行规模、发
行时间及期限、票面金额、发行价格及票面利率、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
期数、募集资金用途、还本付息的期限及方式、发行方式等其他一切相关事宜;
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意见、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对与本次发行有
关事项作适当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本次 PDFI 的全部或者部分发
行工作;
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一切必要或适宜的申请、报批、登记备案等手续;
毕之日止。
三、注册发行相关的审批程序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待公司 2026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还需经交易商协会批准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相关发行情况。
以上议案妥否,请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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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关于公司 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未经审计),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1,462,185,716.01 元(未经审计),加上年初未
分配利润-9,139,730.46 元,扣除计提的盈余公积金 87,019,794.87 元后,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1,366,026,190.68 元。根据《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对 2026 年上半年度利润进行分配,具体如下: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 8 元(含税)。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 423,921,327 股,以此为基数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 339,137,061.60
元(含税)。
结合公司 2026 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以及股本结构优
化等方面因素,本次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决
策程序。本次分配方案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
理利益,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且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
影响,本次分配方案具备合理性、可行性。
以上议案妥否,请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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