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67 证券简称:必创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9
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
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变更会计政策,无须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
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具体情况
如下:
一、 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等相关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6 年 1
月 1 日至本解释施行日新增的本解释规定的业务,企业应当根据本解释进行调整。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
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
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对变更部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解释第 20 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
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
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属于根据法律法规或者国家统
一的会计制度要求的会计政策变更,且未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该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公司根据财政部规定,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
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