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31 证券简称:农心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5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
分派方案已获公司于2026年6月26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截至本
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可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股份总数为99,679,635股,
公司本次现金分红共计14,951,945.25元(含税)。现将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实施安排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以99,94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
度。
若在本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数由于股份回购、
注销、增发新股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以分红
派息股权登记日股本总数为基数(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
配),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公司股本总数自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因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及注销库存股而发生变化,股本总数由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时的99,940,000股
变更为99,679,635股,减少260,365股,截至本利润分配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
可参与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的股本总数为99,679,635股。
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99,679,635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
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35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
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
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
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
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
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8月2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8
月25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至2026年8月2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8月2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8月17日至登记日:2026年8月24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日至本次权益分派方案股权登记日期间,因限制性股票及回购专户股份注销合计
不存在差异化安排。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将按如下公式
计算:
除权除息参考价格=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0.15元/股。
员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如果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本人/
本企业减持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
理)。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郑敬敏先生及其控制的企业宁波农旗自有资金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东郑杨柳女士持有的首发前限售股已于2025年8月19
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
股说明书》中作出的承诺尚在履行中,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成后,
上述股东所作出的最低减持价格相应调整为17.14元/股。
七、有关咨询办法
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八、备查文件
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