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015 证券简称:锦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6-068
浙江锦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锦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710 号),本公
司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和网上向开通
北交所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方式,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2,666,667 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发行价
为每股人民币 18.15 元,共计募集资金 59,290.00 万元,坐扣承销费 3,352.69 万
元及保荐费 94.34 万元(不含税,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后的募集资金为
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自主支付的保荐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
费用、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
(天
健验〔2025〕282 号)。
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后,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网上投
资者超额配售人民币普通股 4,900,000.00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8.15 元,共
计募集资金 8,893.50 万元,坐扣承销费(不含税)545.36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
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0.05 万元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8,348.10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
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5〕368 号)。
综上,本次共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数量 37,566,667 股(含超额配售),募集
资金总额为 68,183.5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总计人民币 4,920.80
万元,最终募集资金净额共计人民币 63,262.70 万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序号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63,262.70
截至期初累计发 项目投入 B1 4,011.81
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44.47
项目投入 C1 4,070.95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49.22
截至期末累计发 项目投入 D1=B1+C1 8,082.76
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93.69
未转出的募股费用 E 3.77
期初理财产品结余 F 52,000.00
本期购买结构性存款 G -
本期购买定期存款、大额存单 H -
本期赎回结构性存款 I -
本期赎回定期存款、大额存单 J 5,000.00
期末理财产品结余 K=F+G+H-I-J 47,000.00
应结余募集资金 L=A-D1+D2+E-K 8,277.40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M 8,277.40
差异 N=L-M 0.00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共有 3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
分行
中国农业银行衢州支行 19730101040023486 4,661,776.43 募集资金专户
中国银行衢州市衢化支行 366286656468 25,500,304.01 募集资金专户
合计 82,773,991.40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
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北证公告〔2025〕30 号)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锦华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
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浙商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情况
公司 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对照表。
募投项目可行性不存在重大变化
(二)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
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
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2,699.83 万元,其中以自筹资金预先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2,481.55 万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
行费用金额为 218.28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2 日在北京证券
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浙江锦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5-151)。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已置换完毕。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暂无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报告期末,本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委托理 委托理财 委托理 委托理 预计年化
委托方 产品名 收益类
财产品 金额(万 财起始 财终止 收益率
名称 称 型
类型 元) 日期 日期 (%)
招商银 结 构 性 点 金 系 7,000.00 2025 年 2026 年 保 本 浮 1.30 或
行 存款 列看涨 11 月 18 11 月 18 动收益 1.55 或
三层区 日 日 1.75
间 365
天结构
性存款
招商银 定 期 存 定 期 存 5,000.00 2025 年 2026 年 保 本 固 1.3
行 款 款 11 月 17 11 月 17 定收益
日 日
招商银 大 额 存 单 位 大 10,000.00 2025 年 2026 年 保 本 固 1.4
行 单 额存单 11 月 17 11 月 17 定收益
第 4522
期
宁波银 结 构 性 单 位 结 5,000.00 2025 年 2026 年 保 本 浮 1.30 或
行北京 存款 构性存 11 月 18 11 月 12 动收益 2.00 或
分行 款 日 日 2.05
宁波银 大 额 存 单 位 大 20,000.00 2025 年 2026 年 保 本 固 1.55
行北京 单 额存单 11 月 18 11 月 18 定收益
分行 日 日
本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并经 2025 年 11 月 13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通过;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的
议案》,同意对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
十一次会议、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有关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进行调
整。
整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的议案》,同意本公司拟使用额度不
超过人民币 5.3 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保本型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
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本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之日起不超
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如该期限内本公司已
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存续期超过前述期限,则授权的使用期限自动顺延至本公司
已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存续期满之日。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现金管理投资余额为 47,000.00 万元,上述
资金不存在质押担保等情形。
(五)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2026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 2026 年 7 月 2 日
公司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在建项
目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 3,962.45 万元,用于在建项目——新建 30kt/a 盐
酸羟胺及 10kt/a 硫酸羟胺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6 日在北京证
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浙江锦华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在建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2)。
四、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2026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 2026 年 7 月 2 日
公司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及调整原募
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原定募集资金 改变前拟投 改变后募集 改变后拟投 募集资金用途改变
序号
用途 资金额 资金用途 资金额 的主要原因
联剂项目 联剂项目
路关键材料
JH-2 工业化
项目
合计 - 50,689.75 - 50,689.75 -
“60kt/a 高端偶联剂项目”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 50,689.75 万元,但由于该项
目的建设周期为 3 年,拟投入该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暂时闲置,而公司羟胺水溶
液中试进展较为顺利,亟需资金启动“10kt/a 集成电路关键材料 JH-2 工业化项目”
建设,以加快实现羟胺水溶液产品的工业化生产。考虑到项目实际情况及市场环
境等因素,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募投项目效益最大化,公司
按轻重缓急顺序安排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拟调减“60kt/a 高端偶联剂项目”计划投
入的募集资金金额 16,582.51 万元,并将该等募集资金用于新增募投项目“10kt/a
集成电路关键材料 JH-2 工业化项目”,优先推进羟胺水溶液的工业化生产。本次
调整前后,“60kt/a 高端偶联剂项目”的投资总额不变,该项目后续投资建设过程
中,募集资金不能满足建设需要的,资金缺口部分公司将以自筹资金予以补足。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并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履
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违规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浙江锦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上市)
单位:元
募集资金净额(包含通过行使超额配售权取得
的募集资金)
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金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80,827,622.00
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截至期末投 项目可行
是否已变更 项目达到预
募集资金用 调整后投资总额 本报告期投入金 截至期末累计 入进度(%) 是否达到 性是否发
项目,含部 定可使用状
途 (1) 额 投入金额(2) (3)= 预计效益 生重大变
分变更 态日期
(2)/(1) 化
否 506,897,500.00 14,478,161.08 24,798,541.94 4.89% 2028/9/30 不适用 否
偶联剂项目
JH-2 中试项 否 23,000,000.00 4,662,017.10 18,367,124.32 79.86% 2026/9/30 不适用 否
目
酮肟产业链 否 63,105,000.00 21,569,306.29 37,661,955.74 59.68% 2028/3/31 不适用 否
智能工厂建
设项目
合计 - 593,002,500.00 40,709,484.47 80,827,622.00 - - - -
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是否落后于公开披露的
计划进度,如存在,请说明应对措施、投资计 否
划是否需要调整(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情况说明(分具体募集资
详见本专项报告四之说明
金用途)
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
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
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2,699.83 万元,其中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说明
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2,481.55 万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 218.28 万元。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12 月 22 日 在 北 京 证 券 交 易 所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浙江锦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151)。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已置换完毕。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
不适用
额度
报告期末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流的金额 不适用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审议
额度
报告期末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
品的余额
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说明 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五)之说明
节余募集资金转出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投资境外募投项目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