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456 证券简称:九洲药业 公告编号:2026-058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暨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5 月 25 日、
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并于 2026 年 5 月 26
日披露了《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
回购报告书》,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
格不超过人民币 20 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 亿元(含),不高
于人民币 4 亿元(含),本次回购的股份将部分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
工持股计划,部分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其中,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
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数量不高于回购总量的 60%,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股份
数量不低于回购总量的 40%。回购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2026-03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15,412,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75%,成交的最高价为 16.07 元/股,最低价为 12.12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21,162.38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具体的回
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
情况为准。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方案所回购的部分股份用于减少注册资本,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
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
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
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
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
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
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
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
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特此公告。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