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15 证券简称:联检科技 公告编号:2026-07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联检(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13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经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陆韫龙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
副总经理职务,任期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陆韫龙先生具备履行职责相应的任职条件,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及专业素
养均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等相关规定所规定的
情形,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列
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特此公告。
联检(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
陆韫龙先生简历
陆韫龙,男,1988年7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民盟盟员,会
计学硕士,获得保荐代表人资格、加拿大注册会计师证书。2012年3月至2026年7
月就职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委,先后任项目经理、业务副总裁、业
务总监,并担任投资银行业务内核委员。2026年8月起于公司财务部任财务副总
监。
截至目前,陆韫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及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