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21 证券简称:凯莱英 公告编号:2026-035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6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 A 股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已在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
监管指南第 1 号》”)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
进行了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进行了审核,
相关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方式
(一)对拟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说明
公示的激励对象或对其信息有异议者,可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通过人力资源部
相关人员向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反馈意见;
对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异议。
(二)对拟激励对象的审核方式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
激励对象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等。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对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结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审核结果,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以下简称“《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公告本次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核心技术(业务)人员,(2)
公司公告本次激励计划时在本公司的子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总经理。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对象名单的人
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确
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