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宇股份: 星宇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8-12 18:1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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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799    证券简称:星宇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1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 10,000 万元且不高于 20,000 万元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 回购股份用途: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48.51 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董
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 回购股份方式:本次回购股份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进行
● 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内无减持公
司股份的计划。若上述主体未来有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发生其他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
事项,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
的风险;
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提议及董事会审议情况
兼总经理周晓萍女士《关于提议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公司价值和投资者
权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来
盈利能力等因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周晓萍女士提议
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股份,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21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事长兼总经理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二)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提交股东会审议情况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
  (三)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将依照有关
规定通知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二、   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6/7/28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股东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方案日期及提议人       2026/7/20,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兼总经理周晓萍女士提议
 预计回购金额         10,000万元~20,000万元
 回购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回购价格上限         148.51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用途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回购股份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数量         67.34万股~134.67万股(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
 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例     0.2357%~0.4714%
 回购证券账户名称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回购证券账户号码       B885474790
  (一) 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
信心,回购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切实维护公司价值和投资者权
益。
  (二)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三) 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
  (四)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如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若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金额达到 20,000 万元,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股份金额达到下限,则回购期限可自公司决定
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若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
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
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 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拟回购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拟回购资金总额
回购用途                                                       回购实施期限
           (万股)              (%)            (万元)
                                                          自股东会审议通过
用于减少公   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       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
司注册资本     67.34~134.67    0.2357~0.4714
                                                           起 12 个月内
  注:基于本次拟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和下限,按照回购价格上限 148.51 元/股,测算出本次拟回购数量上
限和下限及对应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上述数据中如有尾数差异,系由四舍五入所致。
  公司将在回购期内择机实施回购,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占总股本的比例以
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六) 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拟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为 148.51 元/股(含),该价格不超过董事会通过回
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授
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指定人员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
状况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及其他除
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
购价格上限。
  (七)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八) 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以当前公司总股本 285,679,419 股为基础,按照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
民币 1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 148.51
元/股测算,回购股份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前后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回购注销后                     回购后
                本次回购前
                                    (按回购下限计算)               (按回购上限计算)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比例(%)                  比例(%)                   比例(%)
              (股)                    (股)                     (股)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0       0              0        0              0        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285,679,419   100.00   285,006,064    100.00   284,332,709    100.00
     股份总数   285,679,419   100.00   285,006,064    100.00   284,332,709    100.00
  (九) 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
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 191.07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资产 115.70 亿元,流动资产 132.29 亿元(未经审计);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上限
为 20,000 万元(含),占公司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流动资产的
比重分别为 1.05%、1.73%、1.51%,占比较低。根据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财务状况
以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认为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
未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回购方案的实施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
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
  (十) 上市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做出
回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
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经自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
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与本次回购方
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也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
为。
  上述主体在回购期间无明确的增减持计划,如后续有增减持计划,相关方及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 上市公司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
  经问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
持股 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无明确的减持股份计划。若上述主
体未来有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 提议人提议回购的相关情况
经理周晓萍女士《关于提议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21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兼总经理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
  (十三)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提议人、提议时间、提议理由、提议人在提
议前 6 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
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经理周晓萍女士《关于提议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基于
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公司价值和投资者权益,
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来盈利能
力等因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周晓萍女士提议公司以
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股份,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21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
总经理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
  提议人周晓萍女士在提议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不存在
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情况,在回购期间暂无增减
持计划。若后续有增减持计划,其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配
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四) 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注销和减少注册资本事宜,并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五) 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
情况。
  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股东会作出回购股份注销的决议后,就减
少公司注册资本事宜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律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充分保障债权
人的合法权益。
  (十六) 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保证本次回购的顺利实施,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
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
限于:
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依
据市场条件、股价表现、公司实际情况等综合决定继续实施、调整或者终止本次
回购股份方案;
司章程》以及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件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公司章程》
修订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相关议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
理完毕之日止。
三、    回购预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发生其他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
事项,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
的风险;
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在保证正常运营的前提下,努力推进本次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如出
现上述风险导致公司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规定履行审议和信息披露程序。
四、    其他事项说明
   (一)前 10 大股东和前 10 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公司已披露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 2026 年 7 月 27 日)
及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即 2026 年 8 月 5 日)登记在册的
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具体内容请
见 公 司 分 别 于 2026 年 7 月 31 日 、 2026 年 8 月 8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
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7、2026-039)。
   (二)回购专用账户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股
份回购专用账户,专用账户情况如下:
   证券账户名称: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证券账户号码:B885474790
   (三)后续信息披露安排
   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
实施,并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等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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