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81 证券简称:永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6-081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 2025 年及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1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5 年及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关于<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
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的议案》,并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意见。
划中首次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公示时间为 2025 年 8 月 20 日至 8 月 29 日。截
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
《关于<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公司对
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公
司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未存在发
生信息泄露的情形,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5 日披露了《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
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了《关于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部分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的议案》。
确定以 2025 年 9 月 26 日作为本激励计划的首次及部分预留股票期权授权日,向
符合条件的 112 名激励对象授予首次 5,120,000 份股票期权,向符合条件的 8 名
激励对象授予部分预留 180,000 份股票期权。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首次及预
留部分授予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完成了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部分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实际首次授予
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511.00 万份,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为 110 人;实际预留部
分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18.00 万份,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人数为 8 人。
于调整公司 2025 年及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批次股票期权授予的议案》。确
定以 2026 年 8 月 11 日作为本激励计划的预留部分第二批次股票期权授权日,向
符合条件的 46 名激励对象授予 500,000 份股票期权。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
预留部分第二批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于<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律师出具了相
应的法律意见书,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公司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名单及职务,公示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27 日至 6 月 5 日。截至公示期满,公司未
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
于<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公司对内幕信息
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公司未发现
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未存在发生信息泄
露的情形,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2 日披露了《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
情况的自查报告》。
于向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以 2026
年 6 月 18 日作为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权日,向符合条件的 109 名激励对象授予
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
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完成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实际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为 108
人,实际授予登记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409.00 万份。
于调整公司 2025 年及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本议案已经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情况
(一)调整原因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
除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数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
于 2026 年 5 月 18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权益分派已于 2026 年 7 月 10 日实施完毕。
(二)调整方法及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根据公司 2025 年及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草
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完成行权登记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行权
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但任何调整不得导致行权价格低于股票面值。调整方法如
下: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公司股票票面金额。
=16.00 元/份。
=22.11 元/份。
三、本次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 2025 年及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不会
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
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对 2025 年及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以及《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行权价格在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本次行权价格调整事项、本次授予事项已获得必要的
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2025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对 2025 年
及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6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行权价格调整事项尚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预留部分第二批次授予的授
权日确定、激励对象、授予数量、授予价格等事项,均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
本次授予的获授条件已经满足;公司本次授予相关事项已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程
序,尚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办
理后续手续。
特此公告。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