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08 证券简称:合肥城建 公告编号:2026070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 2019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的募投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将该项目结项,并将该项
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该议案尚需提
交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合肥市
工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9]2141 号)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15 日向 16 名特定投资者以非公开发
行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10,987,791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
每股发行价为 9.01 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99,999,996.91 元,根据有关
规定扣除发行费用 15,000,000.0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0]230Z0136 号《验资报告》
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本次结项募投项目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重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募集资金承诺投 调整后拟投入募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号 资总额 集资金金额
环巢湖科技创新走廊—长临河
科创小镇
合计 154,187.84 100,000.00 98,500.00
(二)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及其资金节余情况
本次重组的募集配套资金项目已全部结项,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后拟
募集资金 利息及
序 投入募集 实际投入 节余金额 待支付
项目名称 承诺投资 手续费
号 资金金额 金额(b) (a-b+c) 金额
总额 净额(c)
(a)
立恒工业广
目
创智天地标
目三期
合肥智慧产
业园 B 区项目
环巢湖科技
创新走廊—
长临河科创
小镇
合计 100,000.00 98,500.00 94,130.09 1,887.71 6,257.62 1,290.63
本次重组配套募集资金净额为 98,500.00 万元。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累
计已 使用募集 资金 94,130.09 万元,募 集资金累计投入 95.56% ,节余金额
的项目资金节余,以及创智天地标准化厂房项目三期项目尚未支付的项目合同尾
款和质保金 1,290.63 万元。
立恒工业广场(D 区)项目、创智天地标准化厂房项目三期、合肥智慧产业
园 B 区项目、环巢湖科技创新走廊—长临河科创小镇均已完成建设计划,具体如
下:
立恒工业广场(D 区)项目总投资 13,292.61 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 12,000.00
万元,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该项目已竣工、分批对外销售,该项目已累计投
入募集资金 11,198.05 万元。
创智天地标准化厂房项目三期总投资 46,527.47 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
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26,359.71 万元,此外尚未支付的工程款及质保金
合肥智慧产业园 B 区项目总投资 66,502.84 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
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34,499.97 万元。
环巢湖科技创新走廊—长临河科创小镇总投资 27,864.92 万元,拟投入募集
资金 22,000.00 万元,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该项目已竣工、分批对外销售,
该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22,072.36 万元。
(三)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在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合
理、高效、节约的原则,科学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
险的前提下,公司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通过对各项
资源的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降低了项目的成本和费用,形成了资金节余。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其他事项安排
提升资金运营效益,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 6,257.62 万元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
剩余尾款和质保金将使用自筹资金支付,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
般结算账户,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三、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募投项目实际进展和公
司生产经营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
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求,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
四、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2019 年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该项目节余
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 2019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
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宜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符合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因此,对上市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