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10 证券简称:山外山 公告编号:2026-046
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有股份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发行人”)大股东湖南湘江力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湖南湘江大健康创
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大健康”)及其一致行动人湖南湘江
力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湖南湘江力远健鲲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力远健鲲”)分别持有公司股份 39,326,895 股、942,843 股,分别约占
公司总股本的 8.79%、0.21%;大健康和力远健鲲在公司上市前已签署《一致行
动协议》,系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40,269,738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股本取得,且已于 2023 年 12 月 26 日起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大健康因自身资金需求,拟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
份不超过 18,031,900 股,本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4.03%,自本减持计
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2026 年 9 月 3 日至 2026 年 12 月 2
日)实施。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
公司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注销回购股份或配股等导致总
股本变动的事项的,减持股份数将进行相应调整。
股东大健康属于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的创业投资基金,截
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其投资期限在 60 个月以上,适用《上市公司创业
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
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减持股份总数不受比例限制。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12 日收到股东大健康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现将相关减持计划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湖南湘江力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湖南湘江大健康创
股东名称
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否
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否
其他:/
持股数量 39,326,895股
持股比例 8.79%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其他方式取得:39,326,895股
注:当前持股股份来源包括 IPO 前取得的股份以及通过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有数量(股) 持有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湖南湘江力远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湖南湘
江大健康创业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湖南湘江力远投资管 已签署《一致行动协
第一组
理有限公司-湖南湘 议》,互为一致行动人
江力远健鲲创业投资 942,843 0.21%
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合计 40,269,738 9.00% —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过去 12 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数量 减持价格区间 前期减持计划
股东名称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股) (元/股) 披露日期
湖南湘江力
湖 南湘 江 力
远 投资 管 理
有 限公 司 -
湖 南湘 江 大 3,281,864 1.02% 15.63-16.90 2025/5/8
健 康创 业 投
资 合伙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湖南湘江力
远 投资 管 理
有 限公 司 -
湖 南湘 江 大 2025/11/12~
健 康创 业 投 2025/11/19
资 合伙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注:1.2025 年 5 月 8 日披露减持计划的减持比例按公司当时总股本 321,315,646 股计算;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湖南湘江力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湖南湘江大健康创
股东名称
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18,031,900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4.03%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18,031,900 股
数量
减持期间 2026 年 9 月 3 日~2026 年 12 月 2 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
拟减持原因 自身资金需求。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
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否
公司股东大健康作出关于公司股份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如下: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
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
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在实施减持前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规范性文件规定与本承诺内容不一致的,以新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规定为准。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否
四、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在减持期间,股东大健康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
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不确定
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公司及股东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