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推股份: 关于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8-10 19:0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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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0680          证券简称:山推股份             公告编号:2026—061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1,500,142,612 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 14,842,772 股
股份后的 1,485,299,84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红利 1.0 元(含税),预
计派发现金 148,529,984.00 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上述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属于本公
司 2025 年度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范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一)分配基准:2026 年半年度。
   (二)根据公司 2026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公司 2026 年 1-6 月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
利润 681,076,003.83 元,母公司的净利润 487,369,006.92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提的盈余公积 48,736,900.69 元,2026 年 6 月末未分配利润为 4,263,283,163.22 元。
   (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公司长远发展需求,拟对公司 2026
年半年度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进行分配,提议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公司总股本 1,500,142,612 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 14,842,772 股股
份后的 1,485,299,84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红利 1.0 元(含税),预计
派发现金 148,529,984.00 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转
入以后年度分配。本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作出的承诺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分配政策。
  (四)如在本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
动的,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一)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所处行业属于工程机械行业,正加速向智能化、绿色化、大型化转型升级,行
业竞争日趋激烈。公司目前正处于产品结构优化、技术创新赋能,打造智能、新能源装
备和矿山装备第二增长曲线的关键时期。为抓住智能化、绿色化改革浪潮,提高产品核
心竞争力,需要保留必要的资金用于产品研发、智能制造、海外渠道建设以及日常经营
发展,以确保公司的稳健经营。综上所述,在兼顾考虑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与广大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前提下,制定了本次中期利润分配预案。
亿元。截至 2025 年 6 月末,公司总资产 200.93 亿元,负债 131.26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的净资产 66.70 亿元,资产负债率为 65.33%。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
司《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资金短缺,不影响公司
偿债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最近两个会计年度(2024、2025 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
产 (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
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
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 15,254.44 万元、18,627.83
万元,分别占当年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 0.83%、0.98%,均低于 50%。
  (二)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
  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将用于本年度未来分红或下一年度使用,亦或根据公司发展规
划,用于主营业务拓展、研发创新投入及补充流动资金等,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
利落地提供坚实的资金保障。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充分兼顾了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
需要与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三)公司是否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
  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
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公司股东会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并提
供网络投票的方式为股东参与股东会决策提供便利。同时,公司与机构投资者、个人投
资者等各类股东保持正常的沟通,通过投资者热线、互动易、业绩说明会等多种渠道,
接受各类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提供的意见和诉求,并积极给予反馈。
  (四)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持续聚焦主业,不断扩展国内外市场规模,加大研发投入,以更高质量的产
品及优异的业绩回馈广大投资者。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兼顾好业绩增长与股东回报的关系,在保证主营业
务发展的同时,积极履行既定的股东回报规划,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提升投
资者的满足感。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现
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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