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76 证券简称:鸿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2
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配股发行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向原股东配售股份(以下简称“配股”)方案经公司2025年6月25日召开的第六
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5年9月29日召开的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2026年7
月1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6年8月3日召开的2026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配股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
市审核委员会2026年第24次审议会议审核,会议审议结果为符合发行条件、上市
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
监许可〔2026〕1389号文同意注册。
后的发行人总股本387,280,800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配售4股的比例向全体A股股
东配售,可配售股份总数为154,912,320股。本次配股对无限售条件股股东及有限
售条件股股东全部采取网上定价方式,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主承销商)”、“主承销商”或“华金证券”)负责组织实
施,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的有关规定处理,配股过程中产生不足 1 份的零碎配股
权证,按照投资者零碎配股权证数量大小顺序排列,零碎配股权证数量相同的,
由系统随机排列。按照排列顺序,依次均登记为 1 份,直至完成全部零碎配股权
证登记。
配”。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配售。
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百邦合已出具承诺,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可配售股份,拟
认购可配售股份数量为38,879,214股(若有零股产生则按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相
关规则处理),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并保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等
国家反洗钱的相关规定。
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
金利息,将按配股缴款额并加算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如有)扣除利息所得税
(如有)后返还已经认购的股东。
月20日(R+6日),鸿特科技A股股票停止交易。
构成针对本次配股的任何投资建议。股东在做出认购配股决定之前,请详细阅读
于2026年8月10日(R-2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配
股说明书全文及其他相关资料。
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上述媒
体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鸿特科技/公司/本公司 指 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百邦合 指 广东百邦合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公司/结算公司/中国结算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深圳分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主承销
指 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商、华金证券
元 指 人民币元
发行人根据配股说明书,按照10:4比例向全体A股股
本次发行/本次配股 指
东配售股份的行为
用人民币标明面值且仅供符合规定的投资者以人
人民币普通股 指
民币进行买卖之股票
股权登记日/R日 指 2026年8月12日
股权登记日深交所收市后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全
全体A股股东 指
体A股股东
配股对象 指 具有配股资格并参加配股认购的鸿特科技股东
日 指 工作日/正常交易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股票种类: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
(二)每股面值:1.00元。
(三)配股基数、比例和数量
本 次 配 股 以 股 权 登 记 日 2026 年 8 月 12 日 ( R 日 ) 收 市 后 发 行 人 总 股 本
份数量为154,912,320股。
配售股份不足1股的,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
券发行人业务指南》的有关规定处理,配股过程中产生不足1份的零碎配股权证,
按照投资者零碎配股权证数量大小顺序排列,零碎配股权证数量相同的,由系统
随机排列。按照排列顺序,依次均登记为1份,直至完成全部零碎配股权证登记。
(四)配股募集资金的规模和用途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65,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
净额拟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投资规模
金投入金额
泰国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一期)建
设项目
合计 72,811.89 65,000.00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若公司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利用自筹资金进行
前期投入,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将予以置换。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金额(扣
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公司将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
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
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五)配股价格
本次配股价格为3.36元/股,配股代码“380176”,配股简称“鸿特A1配”。
(六)配售对象
本次配股的配售对象为配股股权登记日2026年8月12日(R日)当日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百邦合已出具承诺,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可配售股份,拟
认购可配股份数量为38,879,214股(若有零股产生则按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相关
规则处理),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并保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等国
家反洗钱的相关规定。
(七)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原股东配售股份(配股)的方式进行。本次配股对无限售条
件股股东及有限售条件股股东全部采取网上定价发行方式,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
交易系统进行。
(八)承销方式及承销期
本次配股采用代销方式,承销期为配股说明书刊登日至发行结果公告日。
(九)本次配股主要日期和停牌安排
本次发行期间的主要日程与停牌安排如下:
配股安排 交易日 停牌安排
配股说明书刊登日
配股发行公告刊登日 正常交易
(R-2日)
网上路演公告刊登日
网上路演 2026年8月11日(R-1日) 正常交易
股权登记日 2026年8月12日(R日) 正常交易
配股缴款起止日期 2026年8月13日(R+1日)
全天停牌
刊登提示性公告 至2026年8月19日(R+5日)
登记公司网上清算 2026年8月20日(R+6日) 全天停牌
发行结果公告日 2026年8月21日(R+7日) 正常交易
配股安排 交易日 停牌安排
发行成功的除权基准日或发行
失败的恢复交易日
发行失败的退款日
注:上述日期均为交易日。如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对上述日程安排进行调整或遇重大突发
事件影响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与发行人将及时公告并修改发行日程。
二、本次配股的认购方法
(一)配股缴款时间
常交易时间,逾期未缴款者视为自动放弃配股认购权。
(二)配股缴款方法
股东于缴款期内可通过网上委托、电话委托、营业部现场委托等方式, 在
股票托管券商处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办理配股缴款手续。配股代码“380176”,
配股简称“鸿特 A1 配”,配股价格为 3.36 元/股。配股数量的限额为截至股权
登记日持股数乘以配股比例(0.40)。
配售股份不足 1 股的,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
券发行人业务指南》的有关规定处理,配股过程中产生不足 1 份的零碎配股权证,
按照投资者零碎配股权证数量大小顺序排列,零碎配股权证数量相同的,由系统
随机排列。按照排列顺序,依次均登记为 1 份,直至完成全部零碎配股权证登记。
请投资者仔细查看“鸿特 A1 配”可配证券余额。
在配股缴款期内,股东可多次申报,但申报的配股总数不得超过该股东可配
股票数量限额。原股东所持股份托管在两个或两个以上营业部的,分别到相应营
业部认购。
(三)配股缴款地点
股东于缴款期内凭本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股东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在
股票托管券商处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办理配股缴款手续,也可于缴款期内通过网
上委托、电话委托等方式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办理配股缴款手续。投资者所持股
份如托管在两个或两个以上营业部,分别到相应的营业部认购。
三、发行结果处理
(一)公告发行结果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2026年8月21日(R+7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发行结果
公告》公告发行结果,内容包括全体股东认购情况、控股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占可配股数的比例、本次配股最终结果以及如发行失败的
退款处理等。
(二)发行结果公告后的交易安排
如本次配股成功,则鸿特科技股票将于 2026 年 8 月 21 日(R+7 日)进行除
权交易;如控股股东不履行认配股份的承诺,或者代销期限届满,原股东认购股
票的数量未达到拟配股数量的 70%,本次发行失败,则鸿特科技股票于 2026 年
(三)发行失败的退款处理
如本次配股失败,根据股东股票托管营业部的规定,如存在冻结资金利息,
将按配股缴款额并加算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如有)扣除利息所得税(如有)
后返还已经认购的股东,退款中涉及的重要内容如下:
除利息所得税(如有)。
后两位。
日(R+6 日);
具体退款程序如下:
账户上的配股资金予以解冻,并加算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如有)扣除利息所
得税(如有)后返还各结算参与人。
活期存款利息(扣除利息税)退还至配股对象资金账户。
四、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股东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发行手续费等费用。
五、网上路演安排
为了便于投资者了解公司的基本情况和本次发行的有关安排,公司和保荐人
(主承销商)将于2026年8月11日(R-1日)15:00-17:00就本次发行在价值在线(www.i
r-online.cn)进行网上路演。
六、本次发行成功获配股份的上市交易
本次发行成功获配股份的上市日期将在本次配股结束后刊登的《广东鸿特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配股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中公告。
以上安排如有任何调整,以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公告为准。
七、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卢楚隆
办公地址:广东省肇庆市鼎湖城区北十区
联系人:刘远平
联系电话:0758-2696038
法定代表人:苏鹏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759号陆家嘴世纪金融广场2号楼30层
联系人:股权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21-20377169
发行人: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人(主承销商):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