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23 证券简称:捷捷微电 公告编号:2026-017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
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 2026 年 8 月 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
方式召开。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并经全体董事一
致同意,本次董事会会议豁免通知时限的要求。公司应参会董事 9 名,实际参加
会议董事 9 名(其中袁秀国先生、万里扬先生、刘志耕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善兵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
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
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
益和核心团队利益结合在一起,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业绩的平稳、
快速提升,确保公司长期发展目标顺利实现,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定了《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关联董事刘启星先生、
黎重林先生、颜呈祥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确保
公司战略规划的实现,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公司法》《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了《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具体内容详见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关联董事刘启星先生、
黎重林先生、颜呈祥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一)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以下事项:
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及其授予数量、授予日、授予价格;
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及回
购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
格及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接调减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
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股票激励授予协议书》、
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
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等;
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限售数量;
括但不限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等;
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处理,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的继承事宜等。但如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变更与终止需得
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决议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
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
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其他文件;
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二)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
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
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三)提请公司股东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
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四)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一
致。
(五)上述授权事项中,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
本次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
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关联董事刘启星先生、
黎重林先生、颜呈祥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6 年 8 月 25 日下午 14:00 在江苏省启东市经济开发区钱塘江路
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备查文件
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