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授予日)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
(以下简称“
《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进行了核查。现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上市
规则》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
条件。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未包括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上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同意公
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6 年 8 月 7 日,并同意以 26.21 元/股的授予
价格向 91 名激励对象授予 247.5125 万股限制性股票。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