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03 证券简称:何氏眼科 公告编号:2026-036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8 月 6 日的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 118 号甲泰和国际大厦 15 楼。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其股东代表均为 2026 年 8 月 3 日(星期一)下午深圳证券
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普通股股东。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截至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8 月 3 日,公司总股份为 158,026,471 股,公
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 2,722,719 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9 号—回购股份(2025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应当从总股本中剔除,即本次股东会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量为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32 人,代表股份 84,735,029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54.560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74,936,44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251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4 人,代表股份 9,798,58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09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4 人,代表股份 202,12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130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1%。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3 人,代表股份 202,022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01%。
(3)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
师等。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提案 提案 表决 股数 股数 股数 股数 表决
编码 名称 分类 (股 比例 (股 比例 (股 比例 (股 比例 结果
) ) ) )
《选 总表
举何 决情 - - - - - - -
伟先 况
生为
其
第四
中,
中小
事会 26,86
股东 - - - - - - -
非独 7
的表
立董
决情
事候
况
选
人》
《选 总表
举何 决情 - - - - - - -
向东 况
先生
为第 其
四届 中,
董事 中小
会非 股东 - - - - - - -
独立 的表
董事 决情
候选 况
人》
《选 总表
举何 决情 - - - - - - -
星儒 况
先生
为第 其
四届 中,
董事 中小
会非 股东 - - - - - - -
独立 的表
董事 决情
候选 况
人》
《选 总表
举冯 决情 - - - - - - -
军先 况
生为 其
第四 中,
届董 中小 - - - - - - -
事会 股东
独立 的表
董事 决情
候选 况
人》
《选 总表
举孙 决情 - - - - - - -
丽女 况
士为
其
第四
中,
中小
事会 26,86
股东 - - - - - - -
独立 2
的表
董事
决情
候选
况
人》
《选 总表
举朱 决情 - - - - - - -
杰女 况
士为
其
第四
中,
中小
事会 20,86
股东 - - - - - - -
独立 3
的表
董事
决情
候选
况
人》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何伟先生、何向东先生及何星儒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冯军先生、孙丽女士及朱杰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任期均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止之日止。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丁蔚、郝韵珊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见证律师认为: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
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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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