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50 证券简称:仁和药业 公告编号:2026-034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6/4/24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2026 年 4 月 24 日---2027 年 4 月 23 日
预计回购金额 8,000 万元---15,000 万元
回购价格上限 8.00 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用于转换
回购用途
公司可转债□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实际回购股数 17,700,050 股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1.2643%
实际回购金额 99,999,600.10 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4.86 元/股---5.73 元/股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决定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 8,000 万-15,000 万元以
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回购价格不超过 8.00 元/股(含),预计回购数量 1000.00 万股-1,875.00 万股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71%-1.34%),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
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
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和 4 月 28 日分别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号)、《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17
号),2026 年 4 月 29 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
《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鉴于本次回购实际回购资金总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承诺
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
回购规则(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
回购股份》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公告编号:2026-019)。
月 14 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1%暨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
相关公告。
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17,700,05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1.2643%,回购的最高成交价为 5.73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4.86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99,999,600.10 元(不含交易费用),至此公司本次
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资金来源、回购
方式以及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符合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的相关规定,实际执行情
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已按披露的
回购方案完成本次股份回购。
三、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持续
经营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产生不
利影响。本次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导致公司
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四、回购股份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公司自查,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方案之日起至发布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
动公告期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亦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
市场的行为。
五、预计回购股份变动情况
按 2026 年 8 月 6 日公司股本结构计算,如已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公司股权激
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锁定,届时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预计如下(不考虑其
他可能引起股本结构变动的因素)。本次回购股份前后,公司股权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回购前 本次回购后
股份类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68,552,400 4.90% 68,552,400 4.9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331,385,834 95.10% 1,313,685,784 93.84%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三、股份总数 1,399,938,234 100.00% 1,399,938,234 100.00%
注:具体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公司股本结构表为准。
六、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内;⑵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⑵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
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⑶中国证监
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及风险提示
在回购股份过户之前,回购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
本、配股、质押等权利。
划,若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具体实施方案未能获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等
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或经审议批准但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将回购股
份全部授出,其未被授出的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
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