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
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华源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远翔新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
荐机构,对远翔新材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
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进行了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福建远翔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15 号)
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605.00 万
股 , 每 股 面 值 为 人 民 币 1 元 , 发 行 价 格 为 36.15 元 / 股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金净额为 51,578.22 万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8 月 11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
《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361Z0058 号)。
公司及子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
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共同监管募集资金的使用。
二、募集资金管理与存放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
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
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股份有限公司邵武支行、保荐机构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户和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户名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余额 存储方式 备注
研发中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35050167620
司邵武支行 700003438
福建远翔新材料 项目
股份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邵 19601010010 160.65 活期存款 超募资
武支行 0432159 1,000.00 大额存单 金
合计 2,370.07
三、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 募集资金累计投入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金额 金额
年产 4 万吨高性能二氧化硅项目
(注 1)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注 2) 9,249.43 6,565.83 5,617.30
合计 28,406.69 25,723.09 5,729.45
注 1: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并于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年产 4 万吨高性能二氧化硅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
注 2: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并于
施地点、实施方式、投资规模、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的议案》,“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福建省
邵武市城郊工业园区”调整为“福建省邵武市城郊工业园区及厦门市思明区高雄路 1 号 2901-2904 单元”,实
施方式由“新建研发楼”调整为“购置研发办公场地及使用公司邵武研发中心现有场地”,项目投资总额由
期调整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3 日披露的《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投资规模、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四、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的节余情况
(一)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节余的基本情况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该项目已基本建设完成,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该项目募集资金使
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承诺
募集资金累计 利息和理财收入 节余募集资金金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
投入金额(B) 净额(C) 额(D=A-B+C)
(A)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6,565.83 5,617.30 260.89 1,209.42
注 1:“利息和理财收入净额”是指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以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扣除
手续费等的净额。
注 2:“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含利息和理财收入以及未支付的部分合同尾款,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
专户余额为准。
(二)本次募投项目节余的主要原因
款专用、提质增效,在保障工程质量、项目实施进度的基础上,加强了对各项费
用的控制,合理配置资金,节省了部分成本。
存放与使用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对阶段性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现金管理,获得相应
理财收益及存款利息,进一步形成募集资金节余。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节余募集
资金 1,209.42 万元(含利息和理财收入以及未支付的部分合同尾款,实际金额以
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转入公司一般银行账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
司日常经营活动。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节余募集资金
将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节余募集资金划转完成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募投项目尚需支付的部分合同尾款将按相关合同约定由自有资金
支付。届时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
之终止。本次拟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账户状态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邵武支行
六、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募投
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满足公司发展对经营资金的需求,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能力。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不会对公司当前和未来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七、审议程序及意见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
案》,董事会同意对该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和理财收入
以及未支付的部分合同尾款,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同时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募投
项目尚需支付的部分合同尾款将由自有资金支付。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
审议。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
及公司制度的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
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
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任东升 李璐
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