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58 证券简称:湖南裕能 公告编号:2026-063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为 2026 年 8 月 5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8 月 5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会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61 名,代表股份共计 274,981,40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4373%。其中,中小投资者共 657 名,代表
股份共计 85,479,54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833%。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 名,代表股份共计 130,684,428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4158%。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657 名,代表股份共计 144,296,974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7.0215%。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一)通过《关于投资建设矿化一体新能源电池材料循环产业项目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74,723,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28,1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2%。
(二)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对外投资项目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74,738,3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32,2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5,236,5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57%;反对210,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66%;弃权32,2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7%。
(三)通过《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议
案》
表决情况:同意274,510,8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26,8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5,009,0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495%;反对443,6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90%;弃权26,8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
(四)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上市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74,509,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114,9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5,007,7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480%;反对356,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75%;弃权114,9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45%。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274,504,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113,8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5,003,1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426%;反对362,5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42%;弃权113,8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3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274,511,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114,8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5,009,9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506%;反对354,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50%;弃权114,8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4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274,511,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115,4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5,009,6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502%;反对354,4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47%;弃权115,4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5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274,494,3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116,2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4,992,5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02%;反对370,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38%;弃权116,2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6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274,495,2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116,8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4,993,4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13%;反对369,2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20%;弃权116,8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6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274,488,3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121,3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4,986,5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232%;反对371,6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48%;弃权121,3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2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274,493,8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116,9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4,992,0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296%;反对370,5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35%;弃权116,9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6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274,349,0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229,2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3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4,847,2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602%;反对403,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16%;弃权229,2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8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274,491,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118,1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4,989,9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272%;反对371,4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46%;弃权118,1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8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274,492,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117,0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4,990,6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280%;反对371,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51%;弃权117,0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6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
(五)通过《关于公司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74,376,8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113,4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4,875,0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928%;反对491,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45%;弃权113,4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2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
(六)通过《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74,497,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110,1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4,995,7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40%;反对373,6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72%;弃权110,1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8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
(七)通过《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决议
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74,499,3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110,6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4,997,5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61%;反对371,3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45%;弃权110,6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95%。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
(八)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处理与本次发
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74,502,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110,6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5,001,1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403%;反对367,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03%;弃权110,6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95%。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
(九)通过《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74,491,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60,8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4,990,1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274%;反对428,5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14%;弃权60,8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
(十)通过《关于公司聘请 H 股发行并上市的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74,500,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61,3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4,998,6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74%;反对419,5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09%;弃权61,3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8%。
(十一)通过《关于投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责任保险和招股
说明书责任保险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1,779,0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229,3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8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2,908,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925%;反对2,341,4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392%;弃权229,3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83%。
其中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湘潭振湘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已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十二)通过《关于增选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74,588,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115,5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5,086,8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05%;反对277,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43%;弃权115,5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52%。
(十三)通过《关于确定公司董事角色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74,583,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116,9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5%。
(十四)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
(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72,487,4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96,0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274,605,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98,0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274,604,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98,6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
(十五)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公
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74,605,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98,4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8%。
表决情况:同意274,602,1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99,0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谭程凯、宋炫澄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会,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于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书》。
特此公告。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