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信诺: 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审核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8-06 00:0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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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52    证券简称:金信诺         公告编号:2026-079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授予日)的审核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
                        《公司法》”)、
                               《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
   《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
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
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深圳金信诺
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对公司 2026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进行了
审核,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第八条、《上市规则》
的规定,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二)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含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和业务骨干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
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以上激励对象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已经公司股东会选举或由公司董事
会聘任。所有激励对象与公司或其子公司存在聘用关系、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
  (三)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人员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要求,公司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
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 2026 年 8 月 4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60
名激励对象授予 1,50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8.37 元/股。
  特此公告。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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